【大紀元1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田恬德國柏林報導)柏林政府正在考慮針對全柏林的旅館引入床位稅,希望一年能多出五千萬歐元的進項用在文化設施建設上。柏林旅館業對此反彈激烈,質問其它行業也從旅遊業中受益,為何單單旅館業要額外繳稅?也有學者指出,床位稅無論是在全柏林徵收還是在柏林部份地區徵收都違背德國法律。90年代法院就曾因此而否定過柏林政府要徵收床位稅的計劃。
一年五千萬歐元稅款
「床位稅」,也被叫做「城市稅」或者「文化促進稅」早在90年代就被行政法庭宣告違法。然而在綠黨和社民黨的努力下,Charlottenburg-Wilmersdorf區和Friedrichshain-Kreuzberg區又開始討論這個議題了。今年春天,柏林財政廳廳長努斯堡姆宣佈,政府將對在整個柏林引入床位稅進行評估。
努斯堡姆表示,床位稅一年可帶來高達五千萬歐元的財政收入,將會對柏林文化建設有很大好處。每晚床位稅與柏林市區一張單程票的價位一樣。這五千萬歐元是根據柏林一年旅館住宿人次為一千九百多萬和明年提價之後的新票價2.30歐元得到的。
其它國家已有先例
在其它國家,類似稅種並不少見。美國渡假天堂——佛羅里達就對長期出租的渡假屋徵收相當於5%房租的稅。法國則根據住宿類別每人每天額外繳納最多為一歐元的費用。即便在德國,除了各旅遊勝地徵收療養稅外,歷史名城魏瑪自2005年起就開始徵收文化促進稅,科隆現在是對遊客徵收此類稅種的第一個德國大城市。漢堡、慕尼黑、多特蒙德、埃森和柏林也計劃緊跟其後。
如何徵收左右為難
憲法學家派斯塔羅薩在接受《柏林晨郵報》採訪時表示,床位稅是消費稅的一種,可向旅館徵收,因為旅館住宿並非是日常生活必需品。但在法律上看,是否允許在柏林徵收旅館稅仍存有疑問。德國的16個聯邦州都擁有各自獨立的法律,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在各州內一些地區徵收甚麼樣的稅,而無需考慮是否和在全德國徵收的稅種有衝突。但是如果要在全柏林徵收一種稅,則必須考慮全德國徵收的稅。目前針對旅館住宿,在全德國都徵收增值稅,如果現在想在全柏林引入床位稅,那麼就必須把增值稅考慮進去,就是說針對旅館住宿這一件事情徵收了兩次稅,按照派斯塔羅薩的看法,這是不允許的。
但如果只在柏林的一些區引入床位稅,那麼雖然可以不考慮增值稅的問題,但這又違背了憲法中「平等」的基本原則。遊客在柏林的甚麼地方都可以過夜,為甚麼在這個區就要額外交稅,而在那個區就不用呢?這也是90年代法院不允許柏林政府徵收床位稅的原因。
為甚麼床位稅不能作為療養稅徵收呢?因為療養稅徵收之後,被用在專供療養者使用的基礎設施上,而在柏林,遊客們與柏林人共享其風景及文化,所以不應該只讓遊客額外繳費,而柏林人坐享其成。
一方面柏林政府下定決心要從遊客的錢包裡掏出這一年五千萬歐元的稅,但另一方面,法律上困難重重,曾經在十幾年前於行政法庭前失敗過一次的柏林政府,這次能否找到更有力的法律依據過了法庭這一關?柏林旅館業和遊客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