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本週公佈的一項研究顯示,73%的澳紐員工想要換工作,而最理想的十大跳槽目的地排行中,冠亞軍是谷歌、維珍航空集團。
據墨爾本時代報報導,由 RedBalloon和 Insync進行的一項名為「夢想僱主」的首度調查中,澳洲和新西蘭的3000人提名了自己的夢想僱主,前10位排名如下:
1.谷歌(Google);
2.維珍集團(Virgin);
3.自由業者(Self-employment);
4.蘋果公司(Apple);
5.澳航(Qantas);
6.迪斯尼公司(Walt Disney);
7.廣告傳媒公司OMD;
8.雪梨水務局(Sydney Water);
9.Getaway(9頻道旅遊節目組);
10.可口可樂(Coca-Cola)。
顯然,其中很多僱主上榜並不讓人意外。 但Getaway 並非一個公司,是人們想要為一個旅行項目工作。你可能從來都沒有聽說過OMD,從網上搜索中發現,這是一家全球通訊機構,已經連續第五年被評為「世界最具創造力的媒介」。前十位排名顯然證明了這些僱主品牌的響亮程度。
自僱被排在了第三位,有74%接受調查者稱自己很喜歡自僱的主意,但那些真正的自僱人士卻並不贊同這種看法。
調查結果顯示,人們想要自僱的原因包括:想要更多的靈活性;對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工作感到興奮;有潛力賺更多錢。多數開始自己做生意的人都是出於類似原因,卻最終發現,要比之前工作更長時間,更難得到收入。
完全控制自己工作的想法是很誘人的。糾纏於公司官僚繁縛褥節中的很多人都會覺得自己決策、選擇自己工作方式和完全自由的想法很誘人,為沒有讓人難以忍受的老闆和必須遵守的公司規則的生活而感到興奮,因此他們投身於自僱生涯。
但當他們最終行動時,不久就開始懷念定時收到工資的安全感、業務蒸蒸日上的公司的相對穩定性和有附近同事的陪伴。因此他們開始悵然的想到,如果回去為一個夢想的僱主工作會是甚麼樣子呢?
這可能就是是為甚麼調查顯示,三分之二的澳紐自僱人士稱他們過著沒有夢想的生活的原因。他們夢想的僱主並不適合自己目前自僱的狀態。
那麼甚麼是夢想的僱主呢?根據被調查者所述,甚麼都沒有一個公司的聲譽重要,淡而無味的品牌令人掃興;第二個重要的特色是公司的文化;還有僱主提供恰當的工作/生活之間平衡的能力。
調查顯示,澳紐人對未來僱主最不關心的方面是:有平等的機會;領導公司的行政總裁;和公司的社會及環境投入。這並不是說這三點不重要,只是工薪人士在決定接受哪個僱主的工作時,這些並不是他們優先考慮的問題。有一個例外是維珍集團的布萊森(Richard Branson) 用自己的影響力吸引僱員。
儘管廣為接受的觀點是:人們很大程度上受到金錢的驅動。但當他們在為非營利機構或名牌僱主工作之間進行選擇時,選擇非營利機構的人多出了兩倍。所以,儘管報酬很低、預算有限、且缺乏魅力,人們仍然寧願為做好事的慈善機構工作,而非為了好看,為迷人的公司工作。
儘管這樣,我們居住在一個有可能為夢想僱主工作的國家是很幸運的。像尼泊爾、科索沃和利比亞這樣的國家,失業率在40%到85%之間,能找到工作本身就是一個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