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周口市「610」頭目操縱公檢法作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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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9日訊】明慧網九月二十二日「綜合消息」裏有一篇報導河南省周口市「610」頭目于義雲的消息。「610」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這篇報導引述了于義雲的一句話,他曾對人說:自己是一個農村孩子,混到這一步不容易,不能因為法輪功的事把官弄丟了。

有些官員很會為中共貼金,比如于義雲說自己曾是「農村孩子」的手法。這一類手法的套路是,先說自己小時候如何的貧窮,如何的苦,無形之中就是在映襯自己今天所取得的地位,說的越苦越說明他今天的了不起。他們當然不是那個時代最苦的人,但是這類官員倒把這當成了一種驕人的資歷來宣揚。說到最後話題一轉就變成了對中共的歌頌。

從語氣上看,這是他私下說的心裏話。顯然,他對自己現在的官職是很看重的。那麼他保護自己官職的手法是甚麼呢?明著說的是「不能因為法輪功的事把官弄丟了」,實際上從側面表達了他對當地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態度。

一句話表明了于義雲是一個頗有心計的陰險的人。明慧網上的「惡人榜」裏揭示了于義雲這個「農村孩子」沒有絲毫農民的質樸和坦誠。中共選他當周口市「610」頭子真沒有看走眼!

于義雲從迫害法輪功之初就賣力地參與迫害法輪功,製造了多起人間慘案。淮陽法輪功學員郭秀梅及扶溝法輪功學員賈俊喜之死不能說與他施壓迫害法輪功沒有關係。

二零零五年九月,惡警高峰綁架法輪功學員顧學敏,將構陷材料報川匯區檢察院批捕。二零零六年五月,楊秀靈被綁架。于義雲叫囂:「對顧學敏、楊秀靈不重判,周口法輪功的勢頭就壓不下去。」川匯區法院對顧學敏「判三緩五」後釋放了。高蜂找到「610」叫嚷:「我們費多大勁才把顧學敏抓住,為啥把她放了?」于義雲遂再次施壓,川匯區法院只好再發傳票對顧學敏「重新審判」。顧學敏又被抓捕,並被非法判刑三年。也是在于義雲的施壓下,楊秀靈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周口體校高級講師任學英被綁架,家屬托人營救。辦案人員無可奈何地對任學英的家人說:實在沒辦法,市裏壓力太大。後來,家人才了解到,所謂「市裏壓力」,直接施壓的就是于義雲。任學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新鄉女子監獄。任學英在監獄期間,于義雲又施壓任學英的單位將她開除。

二零零九年九月,法輪功學員梁梅因散發真相資料遭綁架。梁梅一審被非法判刑三年,梁梅提出上訴。辦案人員也感到量刑偏重,就合議改判二年。可是彙報到于義雲那裏,卻遭到駁回,法院只好又改為維持原判。粱梅及家屬繼續向河南省高級法院上訴,省法院徵求周口「610」的意見,于義雲堅決主張維持原判。

周口法輪功學員所受的迫害哪能是這幾個案例概括得了的?周口法輪功學員所受的酷刑、被非法勞教及罰款等等的迫害不都與他有著種種的聯繫嗎?

「惡人榜」上關於于義雲的罪行有這樣一段話:

「當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為被公開曝光後,他恨得咬牙切齒,內心驚慌恐懼。他曾多次對勸他不要對法輪功學員做的太過份的熟人表白:那都是公安幹的事。公安每次抓了人,我還要去做工作,能放人儘量放人,能處理輕一點,就儘量處理輕一點,法輪功學員實在是誤解我了。

「其實,他的辯解是一派謊言,其目的是不讓法輪功學員揭露他,他害怕周口民眾、他的親朋好友以及家鄉父老知道他幹的泯滅良知的醜事壞事。他既想討好中共邪黨、創造所謂『政績』升官,又想把自己躲在幕後的罪行包嚴,于義雲的確是一個既狡詐又殘忍的人物。」

像于義雲這樣的惡黨黨徒身居高位,他在社會上能沒有甚麼見不得人的行徑嗎?筆者試著用「百度」搜索了一下,竟然有一個令人十分吃驚的發現。原來各大網站上都在轉載一個關於他的文章,標題是:河南省周口市政法委副書記于義雲濫用職權、草菅人命。內容大意是: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四日下午,鹿邑縣張店鄉劉莊行政村趙莊村人李玉西,駕駛摩托車與一輛大貨車相撞死亡。後經查證,肇事車輛是一輛「豫P11006」藍色大貨車,而且司機也已經承認肇事事實。鹿邑縣交警大隊遂將這輛大貨車依法扣留。

這本來是一起簡單的交通肇事案件,可是周口市政法委副書記于義雲偏要極力干預和操縱,致使受害人的家屬得不到絲毫賠償。

肇事車輛被扣後,于義雲給鹿邑縣公安局局長張忠施壓,要求不能立案,以調解為主。肇事車主有了于義雲作主,哪能去調解?就這樣既不調解,又不立案拖了下去。李玉西的父親李明生被逼走上了艱難的上訪之路。

李玉西的父親李明生邊撿破爛邊上訪,引起上級重視,要求鹿邑縣公安侷限期抓獲犯罪嫌疑人朱明召。在壓力下鹿邑縣公安局於二零零七年七月立案了,朱明召也被抓了。可是提請檢察院批捕時,于義雲卻不讓批捕。檢察院堅持批捕後,于義雲又直接指示鹿邑縣檢察院對朱明召辦理取保候審放人。由於辦案人員的極力反對,于義雲放人的目的沒有得逞。

檢察院將該案起訴到鹿邑縣法院後,于義雲竟直接給法院院長高天峰安排,既不能判刑,更不能賠償。並親自帶領朱明召的律師到鹿邑縣人民法院會議室召開公檢法會議,對此案定條條框框。

于義雲還指使周口市中級法院的人員及朱明召的律師到鹿邑對交通肇事目擊證人曹金田進行威脅、恐嚇、利誘,迫使他更改證言。

二零零七年臘月二十八日開庭前,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組織下進行了調解,朱明召同意賠償李玉西家人六萬元。然而當天下午,朱又反悔,致使調解失敗。原來是于義雲不讓調解,非要將該案宣判無罪。鹿邑縣法院按最輕刑判朱明召三年,檢察院認為量刑過輕進行抗訴。周口中級法院又指定淮陽縣法院重審。淮陽縣法院也判三年,淮陽縣檢察院仍進行抗訴。周口市中院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幾年間,此案開庭審理達十次,皆因于義雲的操縱干預,此案懸而未決。二零零九年新年前李明生含恨離世。李明生一死,于義雲強行要求本已發回到淮陽縣法院重審的案件要回周口市中院審理。審理沒有開庭,五天內就下達了朱明召的無罪判決書。而李玉西一家至今沒有接到判決書,更沒有得到絲毫的賠償。

于義雲的目的終於達到了,使有罪的人得不到懲處,使受害人得不到賠償!而且使車禍喪生的一方再搭上一條人命!

這個案件讓人非常痛心。于義雲利用職權操縱公檢法的行徑導致受難者一家雪上加霜。筆者在翻閱于義雲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行時已經認識到了他的陰險狡詐,可還沒有認識到他竟是一個如此歹毒的惡人!

于義雲說自己是一個「農村孩子」,可是他與農村、與農民還有甚麼關係?車禍喪生的這一家不是農民嗎?他們生活的不夠艱苦嗎?被迫害致死的扶溝法輪功學員賈俊喜不也是農民嗎?可見于義雲這個農村出來的孩子早已蛻變為中共邪惡的幫兇了。

上述這些案例可以得出如下結論:那些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頭子,本身在社會上就是一些陰險狡詐、貪贓枉法之徒;也就因其陰險與歹毒才使得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對他們委以重任。同時我們也可以看到,在中共統治的大陸,沒有司法獨立,公檢法不過是中共惡人隨意操縱的工具。

老百姓都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對老百姓作下如此大惡的人能有甚麼好的下場?于義雲已是一個萬夫所指的罪人,大家正在拭目以待他的結局!看中共袒護他能到幾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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