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7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香港報道)香港保險業是近年來就業人數上升較多的行業,在行業人數上升的同時,從業員的權益糾紛以倍數上升,2009年的有關權益投訴諮詢由2008年的15宗上升至32宗。多個保險公司員工昨日聯同職工盟召開記者會,指辭職後遭到公司剝削,投訴無門,多年工作得不到保障。工會表示,政府不能只顧經濟增長,而繼續漠視業內僱員應有的勞工權益。約40位從業員即時成立「保險及財務業從業員權益小組」(簡稱「保權組」),希望通過各種管道爭取及維護他們應有的權益。
國衛保險公司的從業員鄭先生,入行4年多,覺得不適合自己,於是在去年8月辭職,但所欠金額約10幾萬,包括公積金、強積金、或長期服務金等全部被扣除。他說:「到現在連8、9月的薪金也拿不回,甚至連私人物件也不能取回,以及客戶的資料如驗身報告也不能拿回來,影響到與客戶之間的承諾。」他認為,香港沒有一個機制能保障他們,結果對整個行業都有影響。
業員欠金高達過百萬
保權組成員來自香港不同的各大保險公司,所有不同公司從業員所欠金額約800多萬,最多的欠金200多萬。職員被公司指犯了一些公司的規矩而被解僱,但沒有實際的信件或理由說明是犯了什麼規矩。鄭先生說:「於是用很多藉口扣公積金、強積金、或長期服務金等。……去追討應得的薪金,公司會用很多理由推搪;勞工處則表示,不是僱傭關係,沒辦法幫到他們。」他認為,他們工作時間長但得不到保障。
國衛保險公司的梁生說,他在去年遞辭職信,之後收到公司的解僱信,指他違規被解僱,使公積金及傭金到現在也拿不到。
在保險公司做了3年另一位在職員工,因所簽合約是4年,要求離職時,公司指要拿回之前所有的Bonus 大約100多萬。他亦表示做這行沒有保障。
入行10年的李小姐表示,8月遞辭職信,到現在仍得不到所欠薪金。她用了很多方法追討欠薪,她說:「10年裏面,日日出去拼搏,到最後可能退休用的錢都得不到。……到現在收到信是被公司炒了,打電話到公司問,說我的支票已準備好了,但說有些問題。推來推去不知什麼原因。」她希望得回辛苦賺到的血汗錢。
現在勞工處已接受他們的投訴個案,他們希望再到勞審處申索。工會表示,保險業從業員當中超過90%是「代理人」的工作崗位,他們長期為同一企業(僱主)服務,從事推廣產品及服務的角色,從業員長久以來受聘於同一企業,但往往被僱主安排與簽訂「自僱合約」,並只能為同一間保險公司的產品推銷服務,從業員要根據合約提供最好的服務之外,並有指定的計算薪酬方案,更要遵守僱主規定的工作時間,每天要定時回到公司上班,不得無故缺席及遲到,否則會被罰款,要達到僱主指的工作量(揾新客戶),否則將會被降職或解僱,僱主同時又為從業員支付退休金供款及醫療福利。
被定性自僱遭剝削
僱主將從業員「定性」為自僱,當他們受到剝削,需要求助時亦求助無門,各有關機構(香港保險聯會、保險業監理會、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及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有其清晰的功能,即使為從業員登記註冊的部門,他們也只能保障業界和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是關注及保障從業員的權益。他們到勞工處接受諮詢時也指:「自僱與本處無關!請到其它法庭追討!」的言論和立場。
有不少從業員,包括財務業從業員也會有以上遭遇,他們的權益就此被剝削。有人在新入職一段時間後辭職而要被公司追討回所有底薪津貼;有些更要將辛苦工作取得的傭金被追討回;有些人在離職後多月至一年仍被扣留最後賺取的薪金(傭金);有些個案是受無理解僱而被沒收退休金(2年至13年公積金)。而這些個案往往是不了了之,因為從業員被介定為自僱,不能在勞工處或勞資審裁處申索,但又無經濟能力透過更高的法庭向僱主追討,很多從業員無處投訴,拖欠至今。
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說:「整個行業都在保障的黑洞裏面,根本完全什麼保障都沒有。出事投訴時勞工處不理,任何保險業界裏的團體亦不會理。最主要問題是整個的業界,這麼多年來都當他們是自僱,而香港都沒有一個很清楚的法例定義什麼叫自僱。」
籲立法設保障
他說:「如法例寫得清楚些,為單一僱主而沒有任何生意經營的成分都是僱員的話,他們就可以收到保障。」他希望這種行業在法例上受到保障,並在保險業聯會爭取保障。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