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丹綜合報道)當地「十大惡人」之一,50次被抓捕,聽起來這是一個老謀深算的慣犯,但實際上只是一個僅有11歲的英國男孩。由於英國法律及其保護孩子等弱勢群體,警察不能制裁12歲以下的小孩,所以他一直「逍遙法外」。
每次被捕後,警方會給他戴上一個電子標籤,控制他的行蹤。但是他一旦在兒童之家渡過了九天的「禁閉」後,他就又獲得了自由身。法官對他無能為力,只能依法去除他的電子標籤。
由於法律原因,男孩不能在媒體中被透露姓名,他家住倫敦南部,屬於當地的一霸。他幾乎是隨心所欲,進進出出有空就作案。克羅伊登的警察只是等待這小孩在今年2月年滿12歲,到時依法最終能夠把他拘留。
在他小時候,酗酒的母親被證明不能照看他以後,他被送到兒童之家,他由於偷竊自行車而第一次被捕是在2008年1月,當時僅九歲。但從那時起他不但沒有改好,反而變本加厲,截至目前已超過50次被抓。他所犯了一系列的犯罪行為包括毆打、搶劫、盜竊、無照駕駛、偷盜設備、銷贓及違反保釋等。
據說他加入了一個暴徒團伙。但他也偶爾單獨行動。正因為他在盜竊中的熟練水平, 已引起警察最大的關注。
警方和檢察部門已經裁定他有17項罪名成立。警方說,他不斷被釋放,並不斷犯罪,這對他自己並不好,而且是十分荒謬的。現在他正由於四宗偷竊及兩起搶劫而被保釋在外。
另一位官員說:「我們現在只是在等待他的12歲的到來,然後我們可以把他拘留。我們現在甚麼也做不了,只有等到那時後才可以消除他對公眾的威脅,而且也能保護他自己。」
一個代表克羅伊登青少年法庭司法聯絡辦公室的發言人說:「儘管他記錄很多,但是法庭對一個11歲孩子判刑的權力是有限的。」 「拘留和培訓的判決不適用於一個11歲的孩子。僅適用於12至17歲的罪犯。」
這個孩子的案例是發生在最令人擔憂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從青少年司法委員會的數字顯示,2005年至去年,英國的搶劫案件激增了29%,達到了令人吃驚的6,669宗。針對人身暴力的案件增加了五分之一,從44,998宗升到53,930宗;同時毒品犯罪及刑事破壞案件都增加了12%,其中有30多宗搶劫案是由僅10歲的小孩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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