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8日訊】(據台視新聞報導)現在民眾對金融業人士的印象已經大壞—那些控制全宇宙、技術純熟的大師,只不過是貪婪忘恩的強盜罷了。無怪乎被麻州選舉「信任投票」結果給打扁的奧巴馬總統,選擇對這群更失民心的金融大亨開刀。
奧巴馬為進一步打擊華爾街的冒險逐利行徑,強制金融機構在商業銀行與自營業務間做出選擇,此後金融機構將無法隨心所欲擴張、無法輕易投資避險基金和私募基金。這項政策構想來自高齡82歲、德高望重之聯準會前主席PaulVolcker的聲援。
PaulVolcker一直倡議,仿照美國在1933年通過的金融機構管制法(Glass-SteagellActof1933),嚴格規定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保險商不得互相跨足其他業務,也不得交互持股。
而奧巴馬上週終於宣布,賦予銀行監管單位足夠的權力限縮美國大銀行規模及高風險投資活動,「銀行將不能擁有、投資、贊助避險基金、私募基金或與本業無關的逐利自營交易業務」。
英國《金融時報》首席評論員MartinWolf在最近的專文中分析,這番舉動的政治意涵清楚可見。援助金融體系的行動顯然很成功,但銀行除了對公部門慷慨提供貸款之外,其他產業申貸仍是負成長。
當然,很難釐清到底是金融機構不願意放款、還是其他產業不願意申貸,MartinWolf認為兩股力量目前同時存在。
根據McKinseyGlobalInstitute近期的報告指出,去槓桿化(deleveraging)的行動可能持續數年。危機後復甦」的早期階段顯然有以下特色:金融業強勢、對比經濟疲弱不陣。當然民眾完全不樂見這種情況。儘管此舉的政治意義明顯,但要證明這項新政策是個好政策,目前恐怕缺乏證據。
其中一個問題在於過程。多年來全球不斷尋找各種修正方式,而美國至今仍持續引入新的想法;如果這些想法是好的,那不確定性應該較低。但假若美國改正之路因此更艱辛,更難與其他國家共同革除弊病,則成本恐怕會相當高。
當金融體系內充滿不可預測的波動,要回歸穩定,無法不付出代價。中翻英【Powered by Google AJAX Language API】,翻譯內容僅供參考。
另一個問題在於適用性。奧巴馬政府採取的這些改革行動可能無法走出美國本土,這使得國際合作發生困難。例如許多傳統歐洲國家始終堅守一般銀行模式,而且支持大銀行規模。
要說服這些國家接受商業銀行業務與自營交易業務分開或許不困難,但MartinWolf認為,歐洲國家無法接受限制金融機構規模的規定,接下問題就很難解決:許多銀行是跨國機構,究竟適用什麼規定才好?但最重要的還是PaulVolcker這套想法究竟如何。
這些提案是否值得進行、的確可行、而且還真的很恰當?首先,針對這些提案是否值得進行,
MartinWolf給予肯定的答案—相關政策若能避免金融機構利用直接或間接擔保來進行投機性、低經濟益處的投資,就相當值得。
銀行透過許多業務創造驚人繁榮和利潤,但也因為這些業務,政府不得不出手援救金融業,民眾則深受其苦,直至目前還無法擺脫。
大家都希望能成功關閉一些金融機構—那些規模並不大、與整個金融體系聯繫並不深的金融機構—然而又要避免殃及無辜。但約束金融機構的方式是否可行?恐怕有疑問,因為要在合法銀行業務與「無關服務客戶」的業務間畫出一條線,甚至進而維持這條線的監督恐怕不容易。
如果鼓勵金融機構向客戶提供貸款,那是否也允許這些機構將貸款出售╱包裝成證券?可否對外分攤放貸風險?若不允許銀行進行上述業務,必須提供充足的理由,而如果允許,服務客戶和投機行為變得難以區隔。
同時,要判斷跨國銀行的規模也頗有挑戰性—究竟應該以全球市場的角度、每個單一國家的角度、還是其他方式?在美營運的外國銀行又該適用什麼法規才好?MartinWolf認為,終究還是要回歸最重要的問題:管制銀行的大方向是否恰當?負責存放款的機構確實很「特別」—它們對民眾、對經濟執行的服務無可取代。
但經驗教訓讓人知道,金融體系絕大部分的發展(特別是美國)多是為了逃避資本規定,而資本規定的目的是要強化銀行安全。如同英國央行前行長PaulTucker最近發表的一場重要談話,他指出「影子銀行」系統也得接受援助。
MartinWolf直言,任何會依據要求負擔贖回責任的機構,無論是投資長期或高風險資產,都具有類似銀行的性質,這代表在擠兌時容易受到衝擊。
按照這個標準,類銀行的機構相當多:貨幣市場基金、金融企業、結構投資工具、證券經銷商(如LehmanBrothers)。而PaulTucker指出,單單貨幣市場基金的規模就與全美銀行存放款業務相當了。
就算排除上述這些影子機構,美國政府仍無法完全擔保銀行安全—除非將銀行與影子系統完全分離,而且不考慮相關後果。因此,若各國政府真的想追求金融結構改革,動作恐怕得再拉大。
不僅如此,在這場金融危機當中,銀行投資避險基金、私募基金甚至自營交易(proprietarytrading)都不是爆發危機的關鍵:儘管民怨直衝著大銀行而來,但真正引爆全球金融引信的反而是較小、高度互聯的金融機構,LehmanBrothers是最好的例子。
儘管PaulVolcker希望改革金融業、扶持總體經濟的想法相當值得讚佩,手段也確實針對結構進行改變,但針對當前狀況的關鍵面向,美國近來頒行的政策卻難以實行也不適當。
儘管奧巴馬可能是迫不得已而孤注一擲,但要想改革,恐怕還得作更多事情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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