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訊】廉政公署調查主任鄭思聰,上月被裁定偷紅酒罪名成立,11日早在東區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裁判官說,他知法犯法,對他的行為感到非常惋惜。廉署表示,鄭思聰於去年案發後已被停職,稍後將研究案件是否進行紀律處分。
35歲的被告,去年3月30日,在太古城中心一間百貨公司的超級市場內,用較便宜貨品的條碼,遮蓋貴價紅酒的條碼,以150元購買兩支合共價值1,300多元的紅酒,被保安揭發。◇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