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當局正草擬《通訊局條例草案》,預計在今年第二季提交立法會審議。草案建議將廣管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為單一規管機構,成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加強規管效率及協調。通訊局會有7名成員,包括由行政長官委任的1名非官方主席。多名議員擔心,通訊局權力大,又關注成員的委任制度,建議有與政府不同意見的人入局,政府方能聽到不同意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又指,廣管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後可產生協同效應,工作更集中,當局委任成員時,主要考慮其資歷及貢獻,不會就政治角度考慮,亦會研究委任全職的通訊局主席。
社民連議員黃毓民表示,當局現在提出建議合併,擔心當局委任的人物,只有多名官職在身不是專業人才。對於當局對有關法例修訂,要在通訊局成立之後,才會共同檢討,黃毓民批,通訊局成立之後才和政府共同檢討,但沒有業界和民間聲音。他建議須在沒有合併之前應該檢討電訊條例和廣播條例。
黃毓民表示,自己是受害者,曾參加無牌使用無線電設備的電台做節目,被當局的電訊條例23條檢控,當局現時的電訊管理條例是50年前的條例,早已過時,強調當局應在通訊局成立之前修例。
劉吳惠蘭回應指,現時只有在大氣電波頻譜上有分配的廣播,才需要經審核批准,網上廣播不需領取牌照,當局希望保留香港多元化的言論空間,未打算改變現有制度。 (//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