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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 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判間諜罪名成立﹐而被驅逐出境的美籍華裔學者李少民﹐日前在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說,他被判間諜罪的主要原因﹐是他曾參與內地的民主運動﹐遠多於他在內地取得機密資料。
否認作台間諜
明報報道,李少民是在前天等候城大校董會商討是否讓他繼續任教時﹐接受《紐約時報》訪問。他否認為台灣當間諜。李少民強調﹐相信內地檢控他的理由﹐是他在八十年代後期和九十年代初在內地從事的研究工作﹐經費來自台灣機構的捐助。而由於內地對「機密」的定義十分寬鬆﹐他有可能使用過一些內地禁用的資料﹐「作為一個學者﹐你當然會盡能力嘗試取得最多的資料﹐而不會理會資料的來源。」
稱從未使用高瞻資料
報道還說,李少民在訪問中談及另一名美籍華裔學者高瞻。高瞻同樣被控間諜罪﹐獲准保外就醫返美。李少民說﹐在九十年代初期﹐他曾要求高瞻在一次內地之行協助他蒐集一些資料﹐但從沒有在研究中使用過這些資料。這些資料﹐早在九六年他由美國遷居本港時遺失了。「坦白跟你(記者)說﹐我甚至已記不起那是什麼資料﹐因為它們實在是無關重要。」
《紐約時報》的記者形容他以出奇地輕鬆的心情回顧今次事件。「我熱愛我的祖國﹐正因為我關心中國的未來﹐我參與了一些活動把我捲入這次麻煩。」。「我從不希望會因為有這樣事情發生而令自己成名。」
他認為今次的「麻煩」﹐源於他曾參與政治運動﹐多於被指他獲取的資料。八七年中共總記胡耀邦被罷免的時候﹐他正在普林斯頓大學任博士研究生﹐事件令他開始積極參與民主運動﹐並多次簽署批評北京政府的公開信。
夢想回北京任教
報道最後說,李少民坦言﹐至今仍夢想能回北京任教。他憶述被拘留在內地的五個月期間﹐每天都要接受四小時的問話。「他們(內地官員)向我說﹐你討厭中國政府」﹐他自己回應說﹐他批評中國政府並不等同他是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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