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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這個團伙的“穿幫”﹐是由一樁驚人盜竊案引發的──
■ 維修店遭劫150部手機不翼而飛
廣州日報消息,8月1日一早﹐武漢市江岸區“天音”通訊維修部有人急匆匆趕到江岸公安分局車站街派出所報案﹕失竊了﹐保險柜里的150部“摩托羅拉”手機全沒了。
與這些手機一同失竊的﹐還有50塊手機主板及80個充電器。店方稱﹕失竊物品價值約在45﹒6萬元。
江岸公安分局刑警大隊與車站街派出所刑警立即趕赴現場時﹐現場仍是一片狼籍。
經現場勘察及走訪調查﹐車站街派出所刑警隊長謝濤分析﹐此案可能發在凌晨﹐為流竄人員所為的可能性極大。
為此﹐警方對漢口火車站附近﹑濱江公園等一些外來人員較密集的地區﹐進行拉網排查。
■ “收荒者”舉報有人推銷一蛇皮袋手機
上午9時許﹐一名“收荒者”向警方提供線索﹕曾有一伙小“丐幫”提著一蛇皮袋手機問他要不要﹐他因害怕而拒絕﹐那伙人后來去了哪里不得而知。
他還向警方反映﹐他知道這伙小“丐幫”中兩人的“諢名”﹐一個叫“饅頭”﹐一個叫“斷手”。
經過調查﹐警方了解到﹐“斷手”平時的落腳地可能在□口“福慶和”對面一片待拆遷的房屋里。
當日下午4時許﹐警方包抄搜查至該地區時﹐“斷手”正躺在屋里呼呼大睡﹐與他一同落網的還有“獨眼龍”。
據查﹐“斷手”來自河南﹐今年12歲。“獨眼龍”來自四川﹐今年13歲。警方調查獲知﹐這兩名少年“丐幫”在武漢已是“老江湖”──十余個派出所留有他們的案底。
■ 17歲的小“乞丐”竟有妻兒
交待了作案經過后﹐他們供出“饅頭”的下落──漢口複興村。當晚11時許﹐“饅頭”在租住地落網。令民警驚異不已的是﹐這個自稱今年17歲的小“乞丐”﹐居然與一名年僅15歲的山東女孩以夫妻相稱﹐二人竟還帶著一個1歲多的孩子。
警方在其租住地搜得現金5000余元及兩部“摩托羅拉8088”手機。“饅頭”交待﹐其余手機都以10元至100元的價格﹐“賣”給一對“收荒貨”的中年夫婦。他告訴民警﹐這對夫妻可能住在北湖﹐也可能住在二道棚石橋小路廢品宿舍。
前晚11時許﹐在兩地守候了一天一夜的民警﹐終于在廢品宿舍守到了那對“收荒貨”夫婦。沖入大門的一瞬間﹐民警們被屋內的一切驚呆了﹕滿屋的VCD﹑電視機﹑電腦主機﹑電熱汀。在進一步搜查中﹐民警又查獲了20余部手機﹑100多塊電池﹑200多塊手表﹐以及9萬元存折及9000元現金。
■ 驚人的贓物交易收荒夫婦收贓上百萬
據警方調查﹐這對收贓夫妻分別叫曾憲橋和楊艷林。1998年開始從事二手物品交易﹐起初也是做正經生意﹐但后來“膽子越來越大”。
據“小丐幫”團伙交待﹐認識這對收贓夫婦﹐是在“周日市場”的地攤上。據武漢晨報報道,開始時﹐“饅頭”等人常帶些物品到他們的攤上去“推銷”﹐也許是考慮他們“丐幫”的身份﹐夫妻倆斷定這些物品來路不正﹐不敢接收。但一來二往之后﹐雙方很快熟了。“小丐幫”定點往曾氏夫婦攤上“送貨”﹐夫婦倆也常到“饅頭”家里去直接“取貨”。
據查証﹐數年來﹐“小丐幫”團伙為曾氏夫婦提供了百萬元的贓物﹐僅電腦就有32台。
■ 瀟洒的“小丐幫”一天花掉數萬元
辦案民警向記者介紹﹐這幫落網的“小丐幫”平日里極為瀟洒﹐作案得手的物品﹐全都賤價出手﹐有時甚至只換一餐飯﹑几包煙。
“斷手”向記者夸耀﹐有一次﹐他們得手了3台手提電腦后﹐為急于脫手﹐就在路邊以每台400到700元的價格出手。他們不知道﹐這3台電腦的單價是2﹒8萬元。得手后的1500元﹐他們第二天中午一餐吃完。
“斷手”說﹐他們還不時“光顧”一些大酒店﹐“我們有錢啊﹐誰能不讓我們進去呢﹖”
據了解﹐這群“小丐幫”除了吃飽喝足﹐還喜歡上歌廳﹐上游戲機室。
據江岸警方披露﹐此前曾被他們打掉的一個“小丐幫”團伙﹐在作案得手5﹒5萬元現金之后﹐當晚就在娛樂城花去4﹒5萬元。
■ 民警的困惑
在與“小丐幫”的接觸過程中﹐記者發現這些十二三歲的孩子沒有絲毫的恐懼﹐嘻嘻哈哈的舉止令人驚愕。
他們時而高聲唱歌﹐時而相互瘋打﹐甚至嘻皮笑臉地向民警討煙抽。對自己所作所為絲毫不避諱﹐言談中甚至透著些許自豪。
在接受民警訊問時﹐12歲的“斷手”滿不在乎地說﹕“如果晚被你們抓到几天﹐我們現在已經在喝各式各樣的洋酒了。”他向民警坦言﹐他們已對漢口的一家洋酒店進行了連續4天的“踩點”﹐摸清了那里的所有情況﹐就連什么時候沒人值班都一清二楚。
民警介紹說﹐這伙“小丐幫”的偷盜在全市都是有名的﹐很多警察都與他們打過交道﹐但都拿他們沒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有規定﹐對不滿16歲而犯罪的未成年人﹐不予刑事處罰﹐只能責令其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
警察的無奈也在于此﹐他們所能做的只能是一次次將他們抓進去﹐再一次次放出來﹐只有等到他們年滿16周歲。 據介紹﹐這些“小丐幫”﹐大多來自外地農村﹐多因家貧或家庭矛盾離家外出。
■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點
有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呈以下特點﹕
1﹑犯罪初始年齡提前﹐與70年代相比已提前了兩至三歲﹐14歲以下少年違法犯罪比例上升﹐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已由1991年的1﹒3%上升到2000年的1﹒9%。
2﹑從所犯罪行看﹐未成年人犯罪中仍以財產犯罪為主。
3﹑團伙犯罪增多。而在侵財案件﹐特別是搶劫犯罪中﹐共同犯罪的比例最大。
4﹑犯罪主體“十七歲現象”十分嚴重﹐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犯罪年齡在17─18周歲之間﹐占七成。
■ “我恨我爸爸”一個失足少年的內心世界
他恨他的父親﹐他在行竊得手后的狂歡中感到高興。
在車站街派出所﹐面前的這個12歲的河南少年﹐用這兩句話把記者的心理准備敲得支離破碎。
12歲的“斷手”已經在外流浪了4年﹐具體“進宮”的次數﹐他自己也說不清。
輾轉在行乞﹑行竊和被抓之間﹐“斷手”并不向往家的安定。相反﹐他對記者說﹐如果這次把他送回家﹐他也還會“出來”。
“斷手”說﹐他在家里一直是好賭的父親輸錢之后的“出氣筒”。他說﹐他媽媽在他小時候就離家走了。他一直跟著父親過﹐“他〔父親〕從來沒有喜歡過我﹐每天都要打我。”
他7歲那年﹐父親給他帶回了個新媽﹐他不久就輟學了﹐挨打的次數更頻繁了。過了一年﹐父親和新媽給他生了個“小弟弟”﹐從那天開始﹐他下定了決心離開這個家。
從1997年離家流浪開始﹐“斷手”打工﹑討飯﹐挨過不少打﹐吃過不少苦。但他說他從來沒想過家﹐只在挨打后﹐眼前曾浮現出媽媽的樣子。
“斷手”出門后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廣州的一家私人火柴廠打工。每天“工作”16個小時﹐11歲的“斷手”常常累得昏倒在地上。
1998年﹐他從湖南一路乞討來到武漢﹐因爭地盤﹐多次與另一些小丐幫爭斗﹐在打爭奪的過程中﹐他被吸納進一個小丐幫團伙﹐一起大肆偷盜。
“斷手”說﹐每次偷盜得手后﹐他都特別高興﹐因為可以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他記得有一次他們在一家公司盜了4000多元現金﹐得手的那一天﹐他們就將這筆巨款揮霍一空。
“如果你們把我送回家﹐我還會出來的﹐我恨我爸爸﹐我已經沒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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