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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 李少民被內地驅逐出境數日後可返回香港,是香港落實「一國兩制」的又一證明。另一方面,城大不少師生甚至很多港人質疑,中央是否公平地審訊李副教授,並要求中央公開證據。
他們不免是被美國「妖魔化」力量影響了。李教授的事件之所以特別受關注,是因為他是香港的大學的美籍教授,以及被非公開審訊。
是否中國才有「秘密審訊」﹖李副教授涉及的是外交、國家安全範圍的案件,以往美蘇互相驅逐對方的間諜,亦沒有公開實質證據,因為外交、國防範圍的案件不可公開,否則會影響國家安全,所以沒有人質疑他們是否被公開審訊後才驅逐出境。
在香港亦有非公開審訊的例子,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一百二十三條列明﹕「如法庭覺得為了司法公正、公安或安全有所需要,法庭可命令……任何適當部分,在非公開法庭進行。」不論中央對李副教授的審訊是否公平,但我希望港人先想一想,直至目前,除了非公開審訊這一論據外,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教授被冤枉。為何一口咬定中央冤枉他﹖
《基本法》的精神是,國防及外交事宜由中央處理。香港是中國境內的城市,一個被自己國家驅逐出境的間諜,被批准返回境內的城市,豈不是國際笑話﹖
──轉自《明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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