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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洛陽“1225”特大火災事故發生8個月后,今天終于開庭審理。涉及此案的2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涉嫌失火罪、玩忽職守罪、消防責任事故罪、包庇罪、濫用職權罪受到起訴。
起訴書指控,2000年12月25日晚,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員工在承租的東都商廈地下一層和地上一層的營業大廳內,做開業前的准備工作。當晚21時17分許,洛陽丹尼
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負責人王子亮違章指派東都店的養護員王成太冒險進行電焊作業,將地下一層和地下二層中間的步行梯隔斷鋼板上的兩個洞孔用鋼板焊補住。王成太違章冒險進行電焊作業,引起特大火災,致使309人死亡,造成直接財產損失275万元。
案發后,王子亮明知王成太是涉嫌犯罪人員,卻在公安机關偵查過程中,故意隱瞞王成太電焊引起火災的事實,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包庇罪;王成太在事故發生后,不向及時赶到的消防人員報告起火原因和東都商廈四樓歌舞廳正在營業的情況,反而逃离現場,延誤滅火和救人的時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包庇罪。
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店長趙宇,身為東都店負責人,在東都店私自非法裝修過程中疏于管理,玩忽職守,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包庇罪;鄭州丹尼斯量販百貨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王磊在案發后,阻止他人依法作證,并向公安机關作虛假證明,涉嫌妨礙作證罪和包庇罪;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南昌店養護課副課長劉新強、南昌店店長楊政然、鄭州丹尼斯量販百貨有限公司養護部襄理周曉、洛陽丹尼斯量販有限公司東都店養護課負責人來登閣、鄭州丹尼斯量販百貨有限公司采購部經理盧全富、河南東裕電器有限公司經理王子華等人,在案發后,或參与訂立攻守同盟,阻止他人依法作證,且向公安机關作虛假證明,或故意隱瞞事實真相,隱瞞王成太的去向和躲藏地點,分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包庇罪。
涉及到東都商廈系統4人。李志堅、盧大周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張海英、杜克軍涉嫌玩忽職守罪。
起訴書指控,1996年7月31日,李志堅就任洛陽東都商廈總經理、法人代表。同年8月起,洛陽市公安局消防支隊多次對東都商廈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提出查改意見,并4次送達《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但李志堅以“資金困難”為主要理由,沒有在限期內組織有效整改。1998年8月,李志堅為增加企業收入,明知商廈西邊通道是消防通道,仍同意讓個體戶殷光興在此建設門面房。2000年4月,洛陽市消防支隊第5次送達《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東都商廈對包括西門面房在內的火險隱患進行整改,李志堅仍沒有組織落實。
2000年6月,盧大周調入東都商廈,被聘為總經理助理,分管商廈消防安全工作。同年9月21日,洛陽市消防支隊第6次送達《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東都商廈必須于同年11月25日將有關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李志堅、盧大周仍未在限期內采取切實措施組織有效整改。東都商廈一直處于重大火險隱患狀態之中。
張海英1996年就任東都商廈工會主席。1997年6月,張海英代表東都商廈將原來由內部經營的娛樂城交給張建國承包經營,根据承包經營合同規定和商廈領導分工,張海英對東都娛樂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娛樂城管理混亂,營業執照、公共場所消防登記證、娛樂場所安全合格證到期未辦理年審、換發新證手續,張海英作為主管領導對此疏于指導管理和檢查監督,致使娛樂城一直處于違規經營中。
2000年11月,東都商廈停業裝修期間新購進消防水槍頭20余個,東都商廈保衛科科長杜克軍違反有關消防法規讓放在夜班總值班室床下,未及時安裝到位,直至12月25日夜,包括位于負一樓在內的大部分消防箱內無水槍頭。同年12月17日,杜克軍安排保安員張保安、鄧紅衛將負一樓至地面三樓之間的滅火器分別集中在消防控制室和警衛備班室內噴字編號,同月22日,滅火器噴好后杜克軍未讓張、鄧二人及時放回原位,直至12月25日夜。當晚火災發生后,員工們在救火時不能及時找到水槍頭和滅火器滅火,因火險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地下家具城火勢迅速蔓延,并產生大量有毒濃煙,順樓梯急劇升騰至娛樂城內,致使正在工作和娛樂的309人窒息死亡。
桂延州,作為洛陽市文化局文化市場管理科科長,對東都商廈當時是河南全省通報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毫不知情,使其通過了安全檢查。后又未對其營業執照進行檢查,致使東都商廈娛東城登記證為過期廢證,且無營業執照的情況下,于2000年7月25日經其簽字同意复審合格,繼續非法經營。
洛陽市公安局老城分局東南隅派出所所長岳永欣、民警馬東斌,涉嫌玩忽職守罪。在東都商廈未換新證違規經營的情況下,作為轄區派出所所長的岳永欣,未按照所長職責檢查、督促責任區民警馬東斌的工作,使該娛樂城長期處于非法經營狀態,監管失控。火災當天下午2時,東南隅派出所召開全體會,要求無娛樂場所治安審核證的一律不允許開業,馬東斌仍未按要求對其檢查,責令停業,導致東都商廈8時繼續營業,導致火災。
唐忠林,洛陽市老城區建設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張志明,洛陽市建設委員會城建監察辦公室副主任,涉嫌濫用職權罪。二人作為國家机關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法審批占用消防通道的臨時建筑,致使東都商廈西側的消防通道被占用并堵塞東都商廈地下一層西側的全部窗戶,在特大火災事故中,直接影響了火災救護工作的煙霧向外排放。
姚國紅,洛陽市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指導科副科長,作為消防安全監督檢查的工作人員,在對東都商廈的多次消防檢查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且弄虛作假,致使公共財產、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玩忽職守罪。
楊紅軍,洛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老城分局青年宮工商所所長,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涉嫌玩忽職守罪。郭友軍,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局長,兼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長,王新偉,洛陽市工商局老城分局副局長,涉嫌妨害作證罪。郭友軍、王新偉在明知青年宮工商所未對東都商廈娛樂城進行過檢查的情況下,指使楊紅軍、張明德作偽證,并按二人上報的虛假材料內容向司法机關提供虛假證据.(//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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