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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2001年6月28日美國華盛頓聯邦高等法院推翻了此前聯邦地方法院做出的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并將此案打回聯邦地方法院、命令再審(7名法官全票通過)。擋在微軟面前的美國反壟斷法(反托拉斯法)的高牆終于開始出現坍塌的跡象。但是,目前的局勢絕不是微軟取得了全面胜利。
這也不是說微軟的企業活動從此就完全恢复了自由。因為聯邦高等法院在此次的判決中同時裁定“微軟利用其在基本軟件(OS)上的壟斷背景對競爭對手和交易方實施的業務妨礙和威脅”違反了反壟斷法。
這場官司今后又將何去何從呢?
擺在司法部和微軟面前的路有三條:1)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2)繼續在聯邦地方法院的訴訟(重審);3)開始和解談判。
第1)條路司法部和微軟都可以走。如果上訴至最高法院,那么最高法院是受理還是駁回,得等到暑假(6~9月底)結束后的10月份第1周才能有結果。當然,受理的可能性很大,那樣的話,最高法院就可能在2002年6月之前做出判決。由于最高法院的法官中保守派占多數,這种情況下對于微軟而言,就很可能得到更為有利的判決。
第2)條路就是在以杰克遜為代表的新派法官的主持下重新審理。在聯邦法院的法官中有一些討厭大企業和不為體制所動的新派人物。在這些法官主持下的反壟斷法審理,對微軟而言很可能是凶多吉少。
進行重新審理的地方法院至少需要1年的時間,那么最快也得等到2002年內才能做出判決。如果屆時對判決不滿,微軟還有机會再次上訴至聯邦高等法院以尋求反敗為胜的机會,甚至也有可能進一步上訴至最高法院。這樣一來,在第2條路的情況下,最終的結果恐怕就得等到2003~2004年才能做出了。
微軟有可能面臨多起損害賠償訴訟
對微軟來說,最嚴重的問題是在此次判決中,高等法院對地方法院的如下判決予以支持:微軟對交易方和競爭對手進行的妨礙和威脅,其目的在于維持其在OS市場的壟斷地位,違反了反壟斷法。目前已經有中小個人電腦制造商和軟件開發企業等針對微軟濫用壟斷地位的行為提起了100件以上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去年9月份,康涅狄格州聯邦地方法院曾判令微軟為其濫用壟斷地位行為向受害中小企業支付100万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
此次高等法院的判決可以說為那些苦于無法證明微軟的濫用行為的中小企業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至此,一直忍气吞聲的中小企業很可能會借此机會連續不斷地提起損害賠償請求訴訟。實際上,微軟方面也盼望著能早日与司法部進行和解談判。如果雙方能夠就此達成和解的話,那么就連聯邦高等法院認可的違反反壟斷法的判決也會成為一紙空文。
即使如此,在未來的2~3年內反壟斷法仍將繼續制約微軟的企業活動。 (Nikkei Business)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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