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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 受僱黑工在職期間意外身亡,根據普通法所界定的僱主僱員關係,死者家屬亦可循民事途徑向有關僱主索償。至於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東方日報報道,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雖然今次意外身亡的工人,其中一人為非法勞工,但根據普通法所界定的僱主僱員關係,僱主有責任提供適當的照顧(Duty Of Care),所以非法勞工的家人仍可循民事途徑,向僱主索償。
非法僱用可判監罰款
不過,《僱員補償法例》下的僱員補償援助基金,不包括非法勞工,出事僱員不能申領。
另外,根據《入境條例》一七一條,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據知情人士表示,近年來港「搵食」的黑市勞工已是集團式經營,不少更集中在元朗一帶「兜客」,任由僱主選擇,但一般多從事地盤及裝修行業,而此類黑工日薪亦有三百至四百元,較本地工人工資減五成,也吸引到一些欲減省成本的僱主鋌而走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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