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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5日訊】《大公報》社論認為香港六七年事件「本質上是一場民族壓迫」,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說反英抗暴鬥爭是「民族大義」,他強調當時出現放置土製炸彈事件絕不是鬥委會發動,只是部分市民基於民族感情自發而為,「不少學生、工人亦有傷亡」。
如此大規模的暴動與鎮暴,互有死傷,是不待言的。但說放置真假炸彈事件「絕不是鬥委會發動」,未免昧於事實。鬥委會通過左派報紙,號召「人民戰爭開始」,「抗暴鬥爭要越級」,「港英如再頑抗不低頭,將會嘗到菠蘿」。左報還報道「擺真假炸彈陣的活動迅猛開展」,「有一天,在港九市區出現的真假炸彈多至二百個左右」。
實際上,這是鬥委會通過左報的較為誇張的報道。這報道本身也是一種動員,動員群眾更積極地放置真假炸彈。據警方統計,六七年五至十月,市區被放置的真假炸彈逾五千枚,其中假彈逾四千枚。暴動及鎮暴造成的傷亡:警員死七人,傷一七九人;軍人死一人,傷二十三人;保安人員死一人,傷四人;市民死二十四人,傷二九九人;暴徒死十一人,傷一八五人。被捕共四○五○人,罪名成立入獄者一七四九人。
被捕的,被指為暴徒而死傷的,筆者相信多數人是出於民族義憤,但他們的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是該譴責的。只不過,這些人都是被動員、被利用的群眾,真正的罪魁禍首,應是發動他們去冒死破壞社會秩序的鬥委會,而作為鬥委會主任的楊光是不能推卸責任的。
當然,歸根究柢,楊光也是被利用的。真正應負責的,應是中國的文革。若沒有文革,新蒲崗塑膠花廠的工潮也就不外是一件小小的工潮罷了,怎會發動左派群眾,輪番前往支援鬥爭?怎會胸扣毛章,手揮語錄,高呼口號,把警察視為「敵人」?怎會發動群眾,遊行到港督府並在門外貼滿大字報?反英抗暴鬥爭,正是在學習大陸紅兵「造反有理」之後,要在帝國主義統治的地方,實踐以毛澤東思想去鬥倒帝國主義。
多年前,《人民日報》出版了一本《香港大事記》,在「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立這一大事上,記下了這樣一筆:「仿效國內『文革』方式,開展了群眾運動」。這是北京給鬥委會的定性。
特區政府是支持北京現領導對六七年鬥委會的定性,還是支持這種「文革」式的群眾運動?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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