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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訊】被指控為是中國遠華集團走私案的中心人物、在逃加拿大的賴昌星和他的妻子曾明娜的政治避難申請在加拿大當地時間昨天(7月3日)正式開始听證審理。
移民部長,親自介入
BB報導 , 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親自介入這一審理,因為她相信賴昌星所犯下的罪行嚴重,而且和政治無關。
代表移民部的一位律師唐克理森在審理開始時所做的陳述中說,移民部長持此看法是基于賴、曾二人自己填寫的材料,他們倆在材料中承認他們在受到一個特別調查組的調查,原本是要被中國當局逮捕的。
移民部反對給賴昌星難民資格。
遠華集團走私案被稱作是中國執政以來規模最大的一起走私、行賄受賄及腐敗案。中國當局指控說,賴昌星操縱的遠華集團在那些被他賄賂了的貪官污吏的保護下,向中國境內走私了价值達100億美元的物品。
賴、曾二人是在去年持香港護照,以游客的身份進入加拿大的,并且在去年的五月份提出了避難申請,加拿大的有關部門在去年11月份以違反移民法的罪名將其逮捕。
在昨天的難民審理听證上,賴、曾二人的律師大衛馬塔斯說,針對他們二人的指控有”很深的政治動机,是中國政府的一項政治迫害。”他說,中國慣用腐敗指控對人進行恫嚇,以此維持他們的鐵腕控制。他說,賴昌星”也是被誣陷的。”
這位律師同時還對加拿大聯邦政府在這一案件中所起的作用進行了抨擊。他對記者說:”加拿大政府的立場就是中國政府的立場。加拿大政府不應該站在中國政府一邊。”他說:”加拿大政府是一個尊重人權的民主政府,而中國政府則是一個不尊重人權的、不民主的政府。”
“中國承諾,不可相信”
大衛馬塔斯律師是加拿大一位很有經驗的人權方面的律師。
大衛馬塔斯昨天還同時對中國政府向加拿大政府作出的一項承諾嗤之以鼻。中國政府曾通過外交渠道向加拿大官員保證說,如果賴昌星被引渡回國,將不會被處以死刑。加拿大最高法院不久前的一項裁決說,加拿大必須要首先得到保證嫌疑犯被遣返回他國之后將不會面對死刑,而后才可以將其遣返。
大衛馬塔斯指出,中國是1988年反對酷刑折磨國際公約的簽字國,但卻有”很多的證据”顯示中國仍舊在酷刑折磨囚犯。他說:”難道這次的承諾會和那次的承諾不一樣嗎?!中國政府這樣說了可并不意味著它就會這樣去做。”
聯邦移民部長親自介入難民申請的審理是很罕見的,因為移民及難民事務委員會是獨立于聯邦政府、獨立于移民部的机构。
預計賴昌星本人將在本周晚些時候親自提供證詞。整個听證審理大概會持續五個星期。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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