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天琪 : 殺人取器 ── 具有中國特色的另類國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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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六月二十七日一位大陸天津武警總隊醫院燒傷科的醫師王國齊在國會的國際運作及人權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上出庭作證,說他從1988 年到2000年之間,曾被醫院指派,上百次在刑場和火葬場摘取死囚的皮膚和眼角膜.他不願再繼續干那種侵犯人權,違背醫德的事,因此以旅遊身分來到美國,現在將中共竊取並販賣死囚器官的做法公諸於世,並尋求政治庇護.王醫師的證詞震動了國會和國務院,有關方面許諾將盡力照顧解決他的身份問題.國際媒體多日來追蹤報導.中共方面拿出一慣賊喊捉賊的拙劣技倆,誣指王醫師說謊.其實採集死囚器官,進行商業性的買賣和移植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在中共那種輕賤人命,蔑視尊嚴,金錢掛帥,物慾橫流的共產黨文化之下,這種畸形的 ”國營事業” 欣欣向榮,是一點也不足怪的.反過來看美國這個資本主義國家,他對自己國民權利的尊重,那怕是個千夫所指的死囚,也都絲毫不含糊.

三週之前美國將兩年前在奧克拉荷馬州炸彈引爆事件造成一百六十多人死亡的凶手馬克維處死。這件案子證據確鑿,罪犯死前也承認作案,願意接受死刑。處死的方法是躺在椅子上接受化學溶劑注射。新聞媒體以低調處理行刑經過,電視臺不予轉播。馬克維雖罪有應得,但國家以行政司法權力奪走一個公民的生命,畢竟是件嚴肅而令人心情沉重的事。生命無價,西方文明裏基督教傳統把神跟人的關係明確定位。神賦予人生命,按照神的旨意,生命該結束時,人就死亡。這種宗教情懷千百年來延綿承傳,演變成一種人文精神,造就了西方文化裏對人本位的尊重,人性弱點的寬容和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敬畏。

按國際特赦組織的說法,全世界每年被判處死刑的人數百分之八十五在中國。大陸每年死刑犯都有千人之衆(1996年嚴打高潮處死了四千三百六十七個人,1999年一千兩百多)。今年春季的“ 嚴打”又一次推向高潮,四月份一個月就有四百多人被處死。“ 集體槍决”是常見的方式,刑場往往不固定,可以是一塊路邊的荒地,也可能在火葬場附近的野地,有時則在萬人體育場,使人聯想到兩千年前羅馬人的競技場。光天化日下,同胞們啃著瓜子,喝著汽水,觀賞開槍殺人,血濺五步的真人活劇。在國定假日和重要節慶之前,政府慣性地要公開殺一 批,這有點賞賜老百姓看戲不花錢的味道。這種“與民同樂”的殺人把戲在中國是有傳統的,“ 市斬”,“ 斬首示衆”的例子在史書和小說裏屢見不鮮。這方面中共真把中華國粹發揮得淋漓盡致。當全世界多數國家都廢除死刑的時候,中共依然霸氣十足地實行這種“殺雞儆猴”的血腥教化,繼續“ 培養”一代代的暴民和刁民。

器官移植是跟死刑直接關聯的另一個改革開放以來目睹之怪現狀。紐約周刊“鄉村之音”(Village Voice ) 于 5 月8日刊載了一篇詳盡的報導:紐約大學醫學中心的腎臟專家Diflo醫生告訴記者,他有六位美籍華人的病人到大陸去換腎回來後,來找他作後續的治療。病人毫不諱言,器官來源皆出自槍决的犯人。Diflo大夫不能接受這種違反醫德的作法,更驚訝他的這些病人并不覺得自己體內有死囚器官有何不人道。他對記者說, 雖然他不同意這種做法, 但作爲醫生,他仍然全力以赴地去照顧這些病人。在人權活動家吳弘達的策劃之下,Diflo醫師跟王國齊醫師一同出席聽證會作證。作為勞改營的過來人,吳弘達本人也在會上作證.

美國國會在1997年就有不同的單獨和集体的行動,要求中國立即禁止利用死囚的器官。那一年十月十五日ABC電視節目播出關於這個主題的節目“ 血腥錢”之後,六十五名眾議員聯名寫信給駐美大使李道豫:“ 我們不愿意跟任何一個如此殘害自己人民的國家進行對話…我們要求你提出証据來証明這种事已不再發生,或即將停止…不接受世界(人權)標准,將造成中美兩國關系正常化的巨大障礙。”由于信的語調強烈,中國政府公然說謊,回复說,電視的報導是錯誤不實的。歐洲議會于1998年五月十四日也通過決議要求中國停止摘取死刑罪犯的器官。然而北京依然處惊不變,紋風不動。今年五吳弘達主持的勞改基金會出了一本詳盡的有關器官移植的英文報告*,又引起新聞界和美國政府有關部門的振動。國會參議院六月間即提出一個法令提案,將禁止大陸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生來美國進修。這項提案目前正在參眾兩院醞釀之中.毫無疑問,六月二十七日的听証會,對這個提案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六月五日南華早報英文版報導,加拿大一名叫Walter Klak的器官掮客,被一個喬裝病人的記者套出真情,說他同中國夥伴合作,將需要換腎的病人介紹到中國去。每個人先交五千美金,就可排上隊登記。不過現在登記的人大排長龍,已經排到一百名,等待時間都已超過一年半了。在被問及器官來源時,他一口否决跟死囚有關,說都是車禍或工傷死亡的人所捐獻的。

西方法律有明確規定,意外死亡者在醫生鑒定腦死之後,而死者生前簽過器官捐獻同意書的話,就可以取他的器官來進行移植,救助他人。中國法律至今對醫學上的腦死沒有制定標準,也沒有“ 器官捐獻法” 的規定。受傳統觀念的影響,人們還是有全尸的觀念,極少有人自願捐出遺體。另外,從意外死亡者身上取器,需要醫療,交通,執法部門一整套系統的密切配合,靈活運作。中國社會目前根本不具備這些條件。加拿大這位掮客知道自己幹的是違反加國法律的事,用謊言來搪塞記者的追問。

今年三月上海市衛生局,紅十字會聯合頒布了«上海市接受志願捐獻遺體暫行辦法»,這是大陸第一部有關遺體捐獻的法規。據說人們的反應很熱烈,這當然是一個很好的起步,不過畢竟還只是區域性的法規。中央一級對死囚器官早在1984年就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民政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利用死刑罪犯尸體器官的暫行規定»,這又是形勢先行,法律跟進。因爲摘取死囚器官的事在七十年代末期就已經有了。 文件上規定三類情况下,死犯的器官可供使用:

-無人收斂或家屬拒絕收斂

-死刑罪犯自願將尸體交醫療衛生單位利用

-家屬同意

如果死者願意,家屬却不同意呢?或者死者不願意而家屬不在乎呢?文件上的規定沒有這些細節,也就是說三個條件之一符合就行了。

大陸的盲流近億,農民到城市來討生活,情勢所逼迫,犯罪的很多。中國的法律隨意性很大,位高權重的人犯罪不怕,一介草民即使僅僅偷雞摸狗,運氣不好,撞在“嚴打” 的風口上,也很容易落個死罪。據調查和證人的說辭,死刑犯人本人和家屬雖會收到判决書,但是行刑日期是保密的。很多人臨刑前都還不知道。

王國珍知識水平低,公檢法部門也始終沒有人詳細向她解釋她將受到的處罰。爲了避免她可能的大哭大鬧,减少管理上的麻煩,司法系統的人甚至一直故意不告訴她真相。因此直到把她從板子鐐上解下來送往刑場的那一刻,她都不知道自己會被處死,因爲公安人員告訴她是:給你換個地方…王國珍犯案(王是五十多歲的湖北農民,到武漢撿垃圾賣,被一個老頭騙奸,她殺了他,又拿了幾件他的舊衣服,因此以“ 盜竊殺人罪”被判死刑)後從農村家裏被逮捕的時候,兒子正準備結婚,家人幷不知她犯了甚么罪。待一個月後兒子辦完婚禮,到監獄中給媽媽送衣服的時候,赫然看到媽媽的名字刊登在法院的布告上,幷被打上紅叉。王國珍已經于當天早晨被槍斃了。據當時在場的人告訴我,王的兒子捧著布告,完全驚呆了。

這是八九民運後,一位因協助异議人士逃亡,而被武漢市關押在刑事犯監獄一年半的劉丹紅女士在獄中親自經歷的一件案例。中國很大,個別地方的情况不盡相同。但這個案子絕非單一現象。中共政權上上下下有一種輕賤人命的基本態度,不難想見,流動人口中犯了罪,被判死刑的人,公檢法和監獄方面往往有意或無意地不通知其家屬,這樣就符合“ 無人收殮”的標準了。

要取得死刑罪犯的同意書并不困難。曾經在廣東省南海監獄死囚牢房派上監管任務的潘山先生,現居美國,他曾見過死囚犯赤身裸露,手鐐脚拷躺在水泥地牢房裏。這時犯人如果簽字同意捐獻器官,就可以在刑前過上幾天像人的日子,這種情况下,少有犯人會拒絕簽字的。另外一種迫使犯人就範的方法是施加精神壓力。讓他們捐獻器官,將功贖罪,回饋社會。身在囹圄,沒有自由的人,根本談不上自由的選擇和意願,奢談自願,是對死者近一步的壓迫和侮辱。美國的法律規定,即使當事人做了自願捐獻, 也禁止利用死刑犯的器官,除非這是給直系親屬。

由于醫學先進技術日趨發達,八十年代初期一種可以防止身體排斥异體的環抱素A(Cyclosporine A)的引進,中國開始大量地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最常見的是腎臟移植,另外還有心臟,肺,肝,眼角膜,皮膚,有時也有聯合性的大器官移植。現在大陸能進行腎移植的醫院已有一百多家。 這些醫院都是國家所有,可以稱得上是國營企業,它們超過半數都屬于解放軍的單位。其中以北京友誼醫院,廣州南方醫院,中山醫院,上海長征醫院,武漢同濟醫院等五院最爲有名,每家都早已超過了千次以上的手術。腎移植權威,武漢同濟醫院的夏穗生教授在中華器官移植雜志經常發表專業性文章,據他說至1998年底全國已經進行過兩萬四千九百五十四次腎移植。“ 我國器官的供体來源除了一部分來自親屬的活供体外,其余的要靠死刑犯的尸体,作為移植器官的主要供体來源,甚至是唯一來源”,沈陽中國醫科大學的黃焱于1998年在醫學与哲學第六期上寫道。黃焱,夏穗生和另一位著名的移植專家裘法祖等同行們都呼吁政府定出關于腦死的規定,因為單憑死囚器官依然供不應求。

難度高,成功機率低的大器官結合手術,多半施之于普通病人身上,他們出不起大價,但對醫院具有醫學實驗性質。牡丹江心血管病醫院1993年進行了兩次聯合性心臟移植。十月的一次是給一個病人施行心肺結合手術,電視報紙大肆宣傳祖國醫學的先進,其實手術進行相當困難,用了十六小時。表面上算是成功,病人沒有當場死亡,卻也沒活過數十小時。對于當時“ 捐獻”心肺的供體沒有人提及,因爲那是一名二十歲的盲流青年,在牡丹江市除了一個妹妹,沒有別的親人。 他不是在刑場槍决的,而是在醫院的一間地下室,腦袋挨了一顆子彈後,就被掏心挖肺,移植到新主人體內。手術前他數度被帶到醫院驗血檢查,被告知是健康体檢,所以并不知道最后一次要取他性命。當他當天知道時,要求見他親妹最后一面,被法院干部拒絕。一旁的醫院副院長高某開玩笑說:“ 你想見親人,我就是你親人,党是你的親人。” 關于這件事和牡丹江這家醫院利用死囚器官移植的情況是一位在該院擔任大夫,并親自參加過數次手術的楊姓醫生于來美後,說出來的。

經過二十多年的演練,中國大夫們在器官移植,特別是腎臟移植方面已是駕輕就熟了。最受歡迎的自然是能帶來外匯的海外顧客,從臺灣,香港,日本,東南亞和美加等地每年有大批的病人來到中國換腎。他們付的價格在兩萬五到五萬美元之間。這對大陸的醫院是很大一筆收入。自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政府對許多機關,企業進行權力下放,緊縮財源,許多醫院面臨財政上的壓力,不得不開源節流。節流的方式之一是拒收付不起醫療費用的窮病人。開源方式之一的是發展收費高的器官移植手術。因為死刑犯多,醫院只需付相對來說,不高的款項,給法院及有關單位去打通關節,器官來源就源源不斷了。然而死者本人及家屬是拿不到分文的。死刑犯數量雖然大,但排除有病,年老,烟癮過重,少數民族以及其他原因之後,剩下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是可以利用的。這時候如果死囚依然頑旻不化,或家屬還從中作梗,不肯對祖國做出最後的“ 貢獻”的話,那么公檢法的幹部就不客氣,要使出偷梁換柱的手段了。

1999年五月三十一日河南信陽市中級法院判處的四名死刑罪犯,于當天行刑。其中一個叫趙煒的犯人的老母親饒恩懷并不知道大限已到,正想帶了孫子出門去探監時,接到兒子好友的電話,他說在上班的路上撞見刑車開往刑場。老人只好改變目標,趕緊奔向火葬場,準備在火化前看兒子最後一面。饒老太太在火葬場等了幾小時,終于沒有能見到他兒子的遺體。不僅是她,其他兩家人也都沒能見著死者的最後一面,四個死刑犯中只有一個人的尸體被送到離刑場最近的這家火葬場。這件事後來由三家人委托一名叫程維民的人,進行調查,才真相大白。原來三名年輕的犯人被槍决後,尸體立刻被抬到停在刑場旁的醫務車中,醫生們快速摘取了他們的器官以後,怕家屬發覺,因此繞遠路,送到幾十里外的另一所火葬場去火化,來個毀尸滅迹,死無對證。程維民采集了人證物證,甚至收集到醫生們在現場所使用過的手套和保存腎臟的液化劑的塑膠袋。現在死者的家屬正在投訴司法機構,要“ 討個說法”。可怜老太太,“ 討說法” 是電影和戲劇演來哄人的,在大陸的現實生活中,那是緣木求魚。

從哲學意義上來說,中共統治下的中國是個“ 無法無天” 的社會。 無“ 法”,因爲法律既不完善,又形同一紙空文,上下都不遵守。無“ 天”,因爲道德人倫,人性尊嚴遭受長期地摧殘,一切人之所以爲人的價值觀念經過半世紀的恐怖和高壓 統治已經淡薄如水。加之要“ 富起來” 的欲望,瘋狂地席捲神州大地,人們如痴如狂地追求物欲和金錢。以上的例子爲當前中國變態的社會做了最好的詮釋。死刑的執行都有檢察官,公安,監獄人員和武警在場,他們代表國家行使司法權力,將不守法的公民處死。然而就在執法過程中,他們自己却又知法犯法,去侵犯一具不能反抗的尸體,既奪其命,又殘其尸。人皆有不忍之心,這些國家幹部實在忝爲人也。醫生有醫德,救人助人是他的天職,却參與這種竊尸盜器的勾當。人生如舞台,世間最大的荒誕劇就在中國大地連台上演。如果說摘取死囚器官是爲了幫助別人獲得新生,那是謊言。中國沒有一家醫院和醫生會給一個腎衰竭的窮苦農民進行器官移植,除非是爲了宣傳和醫學實驗。吳弘達先生經常把大陸器官移植的醫生同納粹醫生類比,從人道主義的角度來看,這種比較完全可以成立。

中國的司法人員和醫生在大陸幹了那種見不得人的事,一有機會到外國來,還會利欲熏心扮起掮客的脚色來。1997年一對來自四川,居住在康州的醫生戴勇夫婦在美國的中文世界日報上登了廣告: 中國換腎,勿失良機。ABC 電視公司在吳弘達的協助下,把正在旅館裏跟“ 顧客” 談話,點數現金五千美元“ 服務費”的戴姓夫婦逮了個正著。美國觀衆領教了中國公民在他們的自由國度裏,鑽漏洞犯法,進行人體器官買賣的貪婪又愚蠢的嘴臉。

1998年,來自海南島的前檢察官王誠勇又想在美國進行販賣人體器官的大宗生意,因爲作爲檢察官他經常同赴刑場,知道海南一地每年至少要槍斃兩百人。他向喬裝某腎移植中心主任的吳弘達保證,每年可以供應死囚器官五十具。 “ 中國人多,不缺這個” ,王檢察官說得興起,連連問: “ 眼角膜也有,你要不要?” 王某被美國法院因企圖販賣人體器官而起訴,在美國獄中關了一年多,可惜最後因將他介紹給吳弘達的那位美國公民難以出庭作證,美方最後撤消起訴。 王檢察官體會了民主國家法律的公正,應覺悟到法律是保護人,那怕是像他自己這种犯了法的外國人的權利的。他若有良知,回想自己依據中共的法,奪取了多少人命和他們的肉體,能不慚愧嗎?

具有“ 中國特色”的共產黨文化造就了一大批專業人才,他們是技術一流,聰明過人的“ 菁英份子”,這些人唯獨缺乏“ 心”和“ 性”,就如同機器人:性能良好,便于使用,但就缺那么點人味儿。上述的戴勇夫婦,王誠勇檢察官就屬于這類人。

天津武警總隊醫院燒傷科的王國齊醫師經過劇烈的思想掙扎,最後才走向這條出庭作證的不歸路。王醫師對于摘取一息尚存的犯人的器官,只覺得害怕。他說他的同事們跟他一樣,沒有甚么良心負擔,這些死者不是罪犯么?他們醫生只是執行上面交代的任務罷了。在聽證會上,主持會議的參議員Ros-Lehtinen 女士稱讚王國齊是個有勇氣,有正義感的人,她要求國務院的官員保護王醫師和他尚在天津的家人。王國齊走出這一步,對揭發中共暴行發揮了極大的作用,不論他的動機和出發點是甚麼,他都應當得到保護和尊重.

在第一線扮演同謀角色的大陸醫生都并不知忏悔,那麼可以想見中國普通老百姓也不會認為摘取死囚器官是嚴重的人權侵犯, 有些人甚至接受共產党所謂的“ 廢物利用” 的說法。“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道理中國人耳熟能詳,死囚犯也是人,如果他或她是你的手足骨肉,丈夫妻子呢?如果他們為了一家溫飽,作下偷盜,甚至無意中傷了人命的事被判死刑,你能忍受他們腦後挨一槍後,一息尚存,血脈奔流之時就被宰割,最后剩下一堆被剝了皮的爛肉嗎?容忍接受這种事,是同謀,保持沉默,是共犯。

*本文所引的資料和調查報告,證人證詞是依據勞改基金會檔案庫的資料。設于華盛頓的勞改基金會剛出版了一本關于大陸摘取死囚器官進行移植的詳盡報告: Communist Chrity, A Comprehensive Report on the Harvesting of Organs from the Executed Prisone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目前僅有英文版,中文書名定爲: 共產黨的慈善事業, 不久也將問世。欲訂購者請以電子郵件聯繫, e-mail: laogai@laog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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