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予港客落地簽證料本月實施 持香港永久居權證件可逗留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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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 台灣行政院昨日核定給予曾進入台灣地區的香港市民,只要持有六個月以上的港澳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的證件,以及預訂的回程船票及機票,便可獲發十四日的落地簽證,但實施日期未定。據悉,台灣當局未能確定上述措施執行日期,主要是需要人手準備,預算本月中或下旬可執行。

太陽報報道,台灣行政院核定放寬港澳人士的入台措施,換言之港人由新措施執行日期開始,凡曾經到過台灣的市民,日後往台便毋須再申領入台證,持有所需證件到台灣,就可以入境逗留十四日,台灣方面認為可加強兩地的經濟及文化交流。據悉,台灣方面原定在本月初推行有關的措施,但礙於未能落實港人必須持有特區護照,抑或只拿出身分證便可享有落地簽證的待遇,再加上培訓出入境關卡的人員需時,故實施日期延至月中或月底。(//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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