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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9日訊】 遭父母遺棄5個月的12歲男孩何海洋,日前將不履行對自己監護義務的生身父母告上法庭。
新華网消息﹐何海洋家住黑龍江省海倫市,父親何曉東和母親李鳳英因感情不合于1999年离婚。當時,法院依法判處何海洋由其父何曉東撫養。
“雖然法院讓我爸爸養活我,但他不愿意,經常找茬打我,攆我去找媽媽。我到哈爾濱找到我媽后,她更不愿管我,把我送回海倫市后,自己偷著跑回去了。”何海洋委屈地訴說著自己的不幸。
今年3月2日,何曉東又將何海洋領到了哈爾濱,在李鳳英開的發廊門外對儿子說:“你去找你媽,她不管你的話,你在她那儿混兩頓飯也行,我得出去掙點錢了!”說完便沒了蹤影。
何海洋說,李鳳英見到他后顯得很不耐煩。一把把他推出門外,惡狠狠地說:“今后你生活得什么樣儿与我沒有關系,你赶快走吧!”
“爸爸不養我,媽媽不要我,我只好在大街上來回走,不知道該去哪里!后來,遇見了張文順叔叔,他見我可怜,便暫時收留了我,然后把我領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日子里,民警通過各种渠道打听何海洋父母的消息;一些新聞媒體也十分關注何海洋的命運,連續播發報道,希望他的父母能夠把孩子接回家撫養成人,但何曉東和李鳳英一直不露面。
見父母遲遲不來接自己回家,何海洋十分气憤。他對所長韓華濱說:“我爸媽既然生了我,就該把我養大。如果他們真的不要我了,我就去法院告他們!”
在何海洋的一再要求下,派出所民警幫助他寫好了訴狀,帶著他回到了家鄉,以“遺棄罪”向海倫市人民法院對其父母提起訴訟。
在起訴書中何海洋傷心地寫到:“他倆把我拋棄了,都不要我了,我要求叔叔們給我做主,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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