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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8日訊】特殊技能人才(EB-1A)是第一類職業移民申請中不需要有勞工證和僱主的工作承諾的一項類別,此類別是為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務﹐或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績的外國人所設置的。此類外國人可以為自己作綠卡申請。
什麼是特殊技能人才﹖
特殊技能人才(EB-1A)是第一類職業移民申請中不需要有勞工證和僱主的工作承諾的一項類別,此類別是為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務﹐或體育等領域有傑出成績的外國人所設置的。為了符合特殊技能人才,此類外國人必須表明他或她進入美國將會對美國帶來實質的利益。和其他第一優先的類別一樣﹐特殊技能人才不需要勞工証﹐而且符合特殊技能人才的外國人不需要有僱主的工作承諾。因此﹐此類外國人可以為自己作綠卡申請。
證明申請人是否符合特殊技能人才的原則
證明外國人在他或她的領域有出色的成就﹐可以通過獲得一項國際上承認的獎項(比如諾貝爾獎﹐學院獎等)來證明。如果此外國人沒有得到過此類獎項﹐他或她必須至少具有以下幾種證據中的三點來證明其特殊才能。
1) 在其領域內﹐因出色的成就而獲得的國家獎(不一定是美國的)﹐或國際認可獎項的證明﹔
2) 要求其成員有傑出成就的專業協會的會員證明,該專業協會是經由其同領域的國際或國家級專家所認可的﹔
3) 在專業刊物或主要媒體上關於此外國人及其相關工作的報導﹔
4) 在其領域內有過評審他人工作的評審(比如,審委)的證明﹔
5) 在其領域內所作的學術研究或藝術上的獨創和獨到發明的貢獻的證明﹔
6) 在國際刊物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的證明﹔
7) 在一個國家級以上的藝術展覽會上展示作品的證明﹔
8) 在工作機構中擔任主要領導或起關鍵作用的證明﹔
9) 申請人的工資遠遠高於同行的證明﹔
10) 在表演藝術上具有商業成功的證明﹐如票房收據﹐磁帶﹐磁盤﹐或影帶銷售等證明。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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