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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七日電)針對大學二一退學學生引起是否適法的爭議,教育部次長呂木琳今天重申教育部支持大學包括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的立場,學生退學條件的規定已經納入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排入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審查法案,若來得及,台北行政法院從嚴解釋退學條件而有的疑慮就可消除。
世新大學與花蓮師院分別因把學業成績一學期達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與犯盜竊與縱火公共危險罪的學生退學,學生訴願沒有結果後,提出行政訴訟,最近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為未經法律授權的違法行政處分,損害了憲法保障的人民受教權,兩所大學不服並表示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
教育部長曾志朗昨天認為這項判例有爭議,基本上,退學條件為大學自主範疇是大家的共識,如今談到憲法保障人民的受教權,所說受教權的程度到那裡?值得討論,教育部也會由法規會蒐集彙整國內外相關資料,希望對清楚界定人民受教權的涵意能有所幫助。
主管高等教育業務的呂木琳次長上午重申教育部支持大學的立場,不僅支持學校的決定,也支持學校向最高行政法院上訴。
呂木琳說,教育部認為相關法令對退學條件規定是大學自治範圍,配合行政程序法要求,教育部已將退學條件規定從大學法施行細則訂入大學法相關條文修正案,並送到立法院,立法院已排入下一會期的優先審查法案,如果來得及,台北行政法院對退學處理從嚴解釋所產生的疑慮應該就可消除。
呂木琳指出,學生進入學校受教育,國民教育方面應受憲法保障是沒有爭議的,但大學不是人人都該上大學,我們固然應盡量給學生受教權,但大學品質、管理也要顧,不可只站在學生的立場看這件事。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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