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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訊】 因玩忽職守造成國家損失人民幣36億元、港幣368万多元的原建行恩平支行行長侯春幸,近日被江門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中國新聞社報道﹐1994年初,原在當地某鎮擔任鎮長職務、毫無金融管理經驗的侯春幸被任命為建設銀行恩平支行行長,該行已經因多年違法高息貼水存款和賬外經營而出現嚴重資金不足。
江門市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出,侯春幸在1994年2月至1995年11月任建設銀行恩平市支行行長期間,違反國家金融法律法規,指使該行下屬7個辦事處通過高息貼水吸收存款和賬外拆借資金的方式,違規吸收32億多元,以發放流動資金的形式向企業違規發放賬外貸款349次,共計人民幣25億多元和港幣240多万元。其違規發放的貸款大部分無法收回,造成國家經濟損失人民幣36億多元、港幣368万多元。
起訴書稱,這些行為導致該行無力兌付到期存款,出現存款人擠兌、鬧事現象,建設銀行恩平支行被迫撤銷,200多名員工被遣散。
1997年,恩平多年積淀的金融風險壓力終于爆發,國務院工作組進駐該市調查。侯春幸自知罪孽深重,聞風而逃。偵查人員于2000年3月21日在廣州某酒店將其抓獲。
江門市檢察院經調查核實認定,侯春幸在任其間,違反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后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构成玩忽職守罪,檢察院于今年3月1日向同級法院提起公訴。江門市中級法院于3月27日開庭審理此案。(//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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