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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 相關機構剛獲選為全國最佳醫院的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周一就一名參與哮喘醫學實驗的健康女子在吸服試驗藥物後死亡的事件發表聲明,承認未有採取足夠的防範措施保護參與實驗的志願人士,並會承擔事件全部責任。
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任職「哮喘和過敏中心」實驗室技術員的二十四歲女子羅奇,是在本年五月協助大學的臨免疫學副教授托吉斯,進行了解身體怎樣對抗哮喘的研究一個月後,不幸去世。
雖然她是在「哮喘和過敏中心」工作,但卻不是托吉斯的下屬。她本身健康,在研究中可獲最多三百六十五美元(約二千八百港元)酬金。
由於要先令志願人士的健康肺部產生哮喘的症狀,才能從事研究,故羅奇與另外兩名志願人士要吸入一種名叫六甲銨(hexamethonium)的化學品。
首名志願人士吸入化學品後咳嗽了一周,第三名志願人士則沒有出現任何症狀。然而,羅奇在吸入第二天便開始咳嗽,及後更要在醫院深切治療部接受醫治,直至上月初因內臟壞死、肺部變硬和肺泡失去功能而離世。
對於這次事件,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院長米勒醫生說:「雖然我們可能永不知道確實的死因……我們會為所發生的事負起全部責任。」大學方面現時已暫停十個由托吉斯副教授負責的研究。
雖然校方強調暫時仍未能確定羅奇的真正死因,但由該校的醫院中心內部委員會向政府提交的報告卻指出,相信羅奇吸入的藥物「是唯一令(羅奇)致病的原因,或是在當中扮演重要角色」。
大學在報告中,亦承諾加強監管校內每年數以百計的研究,以及在本月稍後聘請外人調查羅奇的事件。
事件的其中一個爭論點,在於托吉斯是否應在首名志願人士發病後立即停止研究。內部委員會的委員對此抱持不同意見。
領導這次調查的心臟病學家貝克爾說:「在事後作出判決一定比在研究員調查期間容易得多。」
另外,大學方面亦已和羅奇的家人討論事件,但暫時未知羅奇的家人會否入稟法院控告大學。
學校研究藥物豁免審批
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內部委員會在發生羅奇的事件後,曾就實驗是否應先獲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批准提出疑問。事實上根據FDA的慣常做法,只有藥廠才須在類似實驗前先獲批准,大學研究一般可獲豁免。
代表全美主要研究藥廠和生物科技公司的組織、「美國藥品研究和生產商」的科學和管制事務部高級副總裁施皮爾克表示,要獲FDA批准進行藥物研究,藥廠均要先合乎FDA對研究訂下的要求,程序往往要花一至兩年時間,以及一百至五百萬美元。
類似研究在大學進行時,卻一般可獲FDA豁免。前FDA律師沃德拉指出,若FDA真的要求大學要達到與藥廠相同的標準,大學不知從哪能獲得有關資金。
而這次可能導致實驗室技術員羅奇死亡的藥物六甲銨(hexamethnoium),在四十至五十年代是一種廣泛被應用於治療高血壓藥物,但及後FDA卻不再批准使用,而當局亦從未批准過以吸入的方式服用這種藥物。
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研究員希望藉研究,找出健康的人和哮喘病人的氣道,對於引致氣道收縮的物質為何會有不同反應。
他們先讓志願人士服用一種藥,然後再吸入能阻止肺部神經作出正常反應的六甲銨,而兩種藥物混合後便可製造出哮喘的情況,從而加以研究,但可惜最終卻令羅奇不幸死亡。
(美國《紐約時報》/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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