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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定居杭州的103歲台胞陳宗熙老人本是億万富翁,現在竟變得一貧如洗,几乎所有家產連同自己的栖身之所都歸了他人,每月的生活費要靠遠在加拿大的女儿接濟。今年2月6日老伴去世后他才得知,老伴陳魏珍生前立下遺囑,將其名義上的“個人財產”其實是夫妻共同財產全部贈送給了她的兩個堂侄魏國良、魏國炎兄弟,并且在諸暨市公證處做了公證。日前,老人連同他的三個子女認為其中有詐,將魏氏兄弟和諸暨市司法局分別告上了法庭。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去年12月,88歲高齡的陳魏珍病重,三個子女分別從北京、美國和加拿大赶到杭州。陳宗熙老人向子女們提到老伴曾簽了一份公證書,涉及到身后財產的處理,具體內容他不清楚,公證書現在魏國良處。子女們要求魏國良拿出公證書,魏國良以各种借口拖延,直到陳魏珍老人去世的前一天,魏國良才將兩份公證書拿給他們。陳宗熙通過律師到諸暨市公證處查閱,發現竟有經過公證的四份法律文書:三份陳魏珍的遺囑,一份聲明。主要內容是陳魏珍愿意百年后將在大陸的所有個人財產贈送給堂侄魏國良、魏國炎兄弟,包括杭州的4套房產、兩個車庫、一輛奔馳轎車,以及陳宗熙夫婦投資1.2億元興辦的諸暨市榮怀私立學校的校產。這些財產名義上是陳魏珍的個人財產,實際上是陳宗熙夫婦的共同財產,是陳宗熙多年的薪俸及退休金的積累。陳宗熙的三個子女還吃惊地發現,在這些法律文件中還有蓋有他們私章的聲明。聲明表示,他們愿意放棄對母親所有遺產的繼承權,文件的簽署日期是1997年3月,而當時他們都不在杭州,陳宗熙的女儿陳玲玲和小儿子陳耀華分別在加拿大和美國,私章有偽造的嫌疑。
7月12日,紹興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陳宗熙及其子女訴諸暨市司法局行政复議不作為案。原告訴稱,他們對諸暨市公證處辦理的公證書的內容的真實性,及公證程序的合法性提出怀疑,如公證涉及的房產在杭州,公證申請人是台胞,按照法律規定,諸暨市公證處無權作出公證,為年老體弱的人辦公證必須有錄像等等。他們向諸暨市公證處申請撤消公證書,遭到拒絕。他們又向其上級机關諸暨市司法局提請复議,但遲至今日未得到答复。因為億元財產都已划到魏國良兄弟的名下,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陳宗熙及其子女請法院判令諸暨市司法局盡快作出行政复議的決定。
諸暨市司法局在答辯中說,我局收到了原告的行政复議申請,之所以沒有作出行政复議決定,是因為缺乏“前置條件”,根据法律規定,只有在公證處作出是否撤消的決定后,司法局才能作出行政复議,而現在法律對公證處何時必須作出決定,并無時間限制。
轉自《東方网》(//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