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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 12日上午9時許,在成都市中級法院第5法庭內,當身材瘦小的沈鵬被押上法庭,數家媒體記者的目光同時聚焦在了這位年僅18歲的少年身上。正是他,制造了一起震惊成都市的“子弒母”血案。
四川新聞網消息﹐案情2000年12月1日,在成都市華西中學正讀高三的沈鵬剛剛過完了18歲生日。12月19日下午,喜歡足球的沈鵬瞞著父母偷偷地出去看了場足球賽,而后又打了電子游戲,當天下午他沒去上課。當晚快10點時,心虛的沈鵬回到家。透過房門,他听見了母親徐群珍正在打電話向同學了解自己下午曠課的事。沈鵬害怕母親責怪自己,便轉身從樓梯過道處撿了塊磚頭。几分鐘后,趁著母親給自己開門的机會,沈鵬舉起磚頭連續向母親頭上砸去,很快就將其打倒在地。看見母親沒了气息,惊慌失措的他便把尸體拖進了臥室。
殺死母親后,沈鵬害怕這一切會很快被回家的父親知道,于是他又拉掉了家里的電閘,躲在房門內。深夜12時,沈父回到家正准備跨進臥室,沈鵬又抓起家中的菜刀朝父親的脖子砍去,挨了一刀的沈父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他連忙奪下菜刀,捂著脖子上的傷跑下樓報警。10多分鐘后,沈鵬拿起水果刀准備自殺時,被及時赶到的刑警人員當場擋獲。
庭審直擊
由于是一起罕見的“子弒母”案件,昨天上午庭審尚未開始,旁听席上已坐了不少媒體記者及群眾。但作為該案的另一“焦點”人物,既是案件受害人又是被告人親屬的沈父卻是在開庭約半小時后,才悄然出現在旁听席上。
上午9點,庭審正式開始。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饒恕罪行”的沈鵬當庭承認了自己的“殺母”行為。但在法庭辯論中,他卻為自己辯解道:當時之所以要用磚頭砸母親是因為“電視上演的磚頭砸不死人”;而砸母親的目的也只是“想把她打昏后再拿些錢离家出走”。
“我的行為触犯了法律,心里很后悔。”當年僅18歲的沈鵬最終知道自己殺死的竟是辛苦撫養了他的“養母”時,他聲音哽咽地要求法庭給他一個重新做人的机會。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審,最后審判長宣布案子擇期宣判。
庭后聲音
面對這起發人深思的案件,庭審后本報記者采訪了相關人員。
沈父:“希望法律嚴懲凶手,給我一個公道。”
范文坤(成都市檢察院該案主訴檢察官):沈鵬的案子給我們帶來諸多啟示。作為某些家長,對求學中的孩子應實事求是,不能要求過高;學校對學生也應加強相關教育,使學生們通過學習加強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
王川(泰益律師事務所、該案辯護律師):對沈鵬這起案子的發生,我個人感到很遺憾。青少年們應該注意周邊環境對個人的影響,以防自己走入歧途。沈鵬雖然犯了罪,但從他的本質及年齡因素考慮,也希望法院給這位少年一個改過自新的机會。庭審上沈鵬曾說過:以前每次犯錯時,嚴厲的父母就會訓斥他,母親甚至會打罵他,致使他產生逆反心理。沈鵬最終會成為殺母凶手,不可否認跟以前的受責罵有關。這起血案再次為每個父母敲響警鐘:如何管教及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讓悲劇重演。(//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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