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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2日訊】「遠華案」主角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今天在溫哥華指出,中共調查人員欺騙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人員到加拿大「辦案」,加拿大政府如今卻相信同樣一批中共官員對賴昌星的指控,而想把他遞解出境。
中央社報導,馬塔斯在賴昌星難民聽證會會場外頭說,「他們靠說謊進入加拿大,既然中國政府敢派人以撒謊手段進來,為什麼我們還要相信中國政府?」
賴昌星說,去年中共公安部三名官員帶著他的弟弟到加拿大,在溫哥華郊外一家旅館和他碰頭了三次,他弟弟勸他返國接受走私和行賄的指控。
加拿大駐北京大使館一名官員今天透過越洋傳訊「出席」賴昌星難民申請案第六天的聽證會。公使銜參事葛雷格森說加拿大大使館發簽證給這三名官員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們想到加拿大調查賴昌星。她說,他們說他們計畫到加拿大參觀一家林業公司。
她不願說出加拿大官員何時又如何才知道這三人到溫哥華原來是衝著賴昌星而來。她只說,加方「事後」才知道。
她從北京告訴溫哥華聽證會,「我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會對國際關係造成傷害。」這表示,加拿大如今知道捲入賴昌星案,被中共官員欺騙,但又不願因此降低雙方關係,還得跟中共「合作」處理本案,簡直「有苦難言。」
馬塔斯說加拿大移民部幾乎完全依賴中共提供的證據,作為遞解賴昌星出境的理由。
賴昌星兩個兄弟已經被判刑,一個判七年,另一個十五年。他的姊姊或妹妹不知藏匿何處,一個外甥或侄兒被判處死刑,暫緩執行。
「這是迫害,不是起訴」,馬塔斯說。(This ispersecution, not prosecution)
賴昌星說他在大陸的時候,電話有人竊聽,跟他有連絡的官員跟他通話後,馬上被逮捕,其中一位是公安局副局長莊如順,另一位是楊前線。這兩人一九九九年八月被捕,後來被判處死刑。
也就在這兩位「盟友」被捕之後,不到幾天,賴昌星就逃到加拿大來。他和妻子曾明娜去年十一月被加拿大當局逮捕。
加拿大和中共之間沒有引渡條約,不過加拿大移民部說賴昌星非法入境,依法應予驅逐出境。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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