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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美國國會眾院司法委員會移民小組日前通過兩項法案,允許持E及L非移民工作簽證者的配偶在美工作。另外,參院司法委員可望於本周或下周就延長前移民法第245(i)條款一年的法案進行表決。
世界日報報導,允許持E及L簽證者的配偶在美工作,是移民小組主席紀可斯所提,以方便跨國公司人員的配偶在美工作,一九九五年的全球遷移趨勢調查顯示,一半以上的人事經理認為,配偶的事業問題是跨國公司培訓及調度人員的主要障礙,目前大部份家庭都是夫妻兩人工作,如欲調度人員至美工作即相當於面臨減薪或家庭分離的抉擇,現行移民法允許持E及L簽證者的配偶在美居住,但不允許在美工作。
E簽證的核發對象是與美國簽有正式商務貿易條約國家的公司員工,只要該公司與美國的貿易佔該公司業務一半以上,該公司即可為公司人員申請E簽證來美工作或投資,美國共與四十多國簽有正式商務貿易條約,台灣即與美國簽有正式商務貿易條約。
L簽證的核發對象是跨國公司的經理級或專門技術人員,目前移民法規定L簽證的申請人必須於過去三年中至少有一年在該跨國公司工作,移民小組通過的法案除允許持L非移民工作簽證者的配偶在美工作外,也放寬L簽證規定,允許L簽證的申請人過去三年中只要有半年在該跨國公司工作即可。
另外,參院司法委員可望本周或下周表決延長前移民法第245(i)條款一年的法案。
國會眾院院會稍早以三六六票對四十三票通過一項延長前移民法第245(i)條款四個月的法案。參院的法案除延長前移民法第245(i)條款一年外,也取消眾院版關於申請者須於今年五月前已建立其申請移民的親屬或僱用關係的規定,及申請人須於去年十二月廿一日已身在美國的限制。參院助理表示,延長一年案可望在參院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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