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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 前海軍總部造艦管制室主任雷學明中將有關拉法葉艦採購案的辯白,今天遭到監委馬以工質疑,雷學明上午透過他的兒女雷倩與雷均對外說明,監委在模糊焦點,民國80年8月第一次約是法製船段,由中船在台組裝,價格當然較高,民國 82年6年第二次約,是法方完成全部船體,再駛回台灣,價格應當較低,但價格未降低的疑點,監委卻不查。
雷學明上周遭檢察官起訴後,身體因高血壓不適,委由雷倩及雷均對外說明相關案情,雷學明上午看到監委說明後的感覺,感到相當悲憤。
雷學明認為,調查期間他已經顧及軍中倫理,但是監委的調查卻是刻意模糊焦點,當時的參謀總長陳燊齡對拉法葉艦採購案的命令,是機不可失,不可公文旅行,要趕快去買,海軍總司令對於採購額度的核定權,也只有5000萬元,拉法葉艦的購案必須經國防部與參謀本部同意,監委卻不調查這些地方。
雷學明質疑,其他的新一代艦艇的合約,都在艦艇成軍之後解密,獨獨拉法葉艦的合約遲遲不能解密,是要保護什麼人。
雷均表示,監委所談的與他們所掌握的資料完全不同,民國 80年8月所訂的第一次約,其中規定法國製造船段,然後由中船在台灣組裝船段,法方技術人員到台灣指導中船組裝,再加上高額的保險費用,價格當然會高。但是民國82年6月的第二次約,卻與前次完全不同,其中為拉法葉艦船體全部在法國生產製造,海軍再將船駛回台灣,費用理當較前一次低,但是費用卻沒有比較低,監委並未調查當時的海軍總司令莊銘耀的決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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