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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0日訊】監院調查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專案小組,10日上午除了公佈佣金流向分配來源的路徑之外,監委馬以工也反駁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所提出未執行合約的問題。馬以工表示光華二號在中法簽約後十個月就已經執行四成的款項,付給法方超過10億美金,怎能說沒有執行。
監察院調查小組經過一年多來的追查,終於公佈拉法葉艦相關佣金分配的來源與途徑,監委康寧祥指出當年擔任億而富總裁的席文在軍購案的契約中擔任下達指令的角色,經過法方所提供的資料顯示,佣金經過數家銀行進行洗錢的工作,是不是有佣金流向台灣的帳戶,監察院說還在查證。
根據專案小組的調查,湯姆笙公司付佣金給億而富公司副總裁席文後,席文將佣金轉給葡萄牙里斯本的付款代理人BRUNNER SOCIEDADE CIVIL DE ADMINISTRACAO LIMITADA,再由該代理人要求湯姆笙公司將錢匯入瑞士伯恩 BANGUE ARMAND VON Ernst & Cie S.A 的指定帳號,最後將佣金各分一半分別匯入上述盧森堡和瑞士盧加諾兩家銀行,銀行再依席文的指示將佣金匯給相關人士。
另外對於前海總艦管室主任雷學明提出當年光華二號中法簽約後又修約,根本沒有執行他原先所簽訂的合約,監察院則提出反駁。
監委認為現階段之所以讓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峰迴路轉,佣金浮出檯面,主要的因素是因為當初湯姆笙公司答應給的佣金沒有執行,才使得公司不滿而爆發出來。為追討佣金款項,監院已行文請海軍總部以中船名義已排佣條款,向法方提起訴訟退還拉法葉艦軍購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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