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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美上訴法庭判決微軟不用分家,以下是News.com針對一些關鍵問題所做的回答。
這件官司是怎么幵始的?
美國司法部与19州于1998年五月聯合指控微軟違反反托拉斯法。歷經76天的審理后,美國地方法院法官Thomas Jackson在2000年四月判決微軟敗訴。
兩個月之后,Jackson法官公布矯治方案,下令微軟一分為二(即軟件部門与操作系統部門),并限制該公司的企業行為。
誰提出上訴?
微軟。政府在一審獲得大胜,沒有必要再提出上訴。
上訴法官要裁決哪些部分?
此次上訴有四大議題与一些次要議題。最主要的問題是微軟是否使用了違反競爭手段,保持其操作系統的獨占性,諸如以Windows威脅PC厂商、或逼迫他們同意簽下獨家協議,不准安裝Netscape瀏覽器。
其它議題還包括,微軟是否以其优勢強行進入瀏覽器市場、在Windows 95/98中捆綁Internet Explorer瀏覽器是否違法等。
法庭同時也受理微軟申訴,檢視Jackson法官所祭出的矯正措施是否有過當之舉。
法官最后怎么判定?
法官裁定微軟的确享有壟斷优勢,但駁回其企圖壟斷的野心。法庭決議將“搭售”指控与“分家”措施丟回地院重審。
壟斷屬于違法嗎?
非也。任何公司都可享有壟斷优勢,但美國法律禁止企業利用此一优勢來阻絕競爭。
所以微軟現在怎么了?
沒怎樣。在法庭審理期間,微軟依然可繼續營業。
接下來呢?
首先是矯正措施的部分回送回地院重審,但會換一位法官。上訴法院下令Jackson法官爾后不得再審理此案。在此期間,司法部/19州与微軟雙方皆可繼續上訴最高法院。由于上訴法院仍維持本案多數決議,因此目前最有可能提上訴的將是微軟。
接下來則要看政府怎么處理,最有可能的是先排定未來法庭議程的時間表。
政府可以撤回告訴嗎?
可以。司法部与19州皆可撤回控訴。但州政府已經公幵表示即使打到最高法院也在所不惜。至于司法部則從未撤回在初審即已獲胜的反壟斷官司。
雙方有可能和解嗎?
許多法律專家都認為以目前白宮由布什當政,司法部又是John Ashcroft主導的情況來看,和解的可能性大于繼續上訴至最高法院。但政府在這點上可能會有所分歧,因為許多州政府已經挑明非得要微軟分家不可。
若州政府決議自行上訴最高法院呢?
法律專家認為最高法院可能會駁回此一上訴,尤其如果司法部已經決定要和解的話。
若微軟或司法部/19州任何一方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就一定得審理嗎?
不。最高法院之前已經駁回過一次上訴﹔法律專家認為以此案之重大,高等法院應該會优先承審上訴。
這場官司要打到何時?
這得看雙方下一步動作。若雙方同意和解,本案可望于今年底前結束。若任何一方提出上訴,最高法院必須在十月前決定接受或拒絕審理。若最高法院接受上訴案,則最快也必須在2002年六月才會有判決,本案才确定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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