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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北京一名16歲的寄宿女學生以家里有事為由向老師請假離校。然而4天後,家長和班主任老師發現她既不在家也不在學校,而是去了外地。“學生出走,責任在誰?”日前,學生家長向法院遞交了民事起訴狀,要求學校對學生“出走”事件負責。
這起“出走”事件的主角青青(化名),是北京二十一世紀實驗學校初二年級的一名寄宿生。今年4月1日(周日)下午近5時,其父將青青送進寄宿學校,直到4月4日(周三)晚上近8點,班主任老師打電話告訴青青母親“孩子已三天沒來上學”,雙方才知道青青既不在家也不在學校。
那麼,青青去了哪里?當民警接到報警趕到學校展開調查時,家長從老師拿出的一封已經拆開的青青寫的信中分析,青青可能去了蘭州。
青青父母介紹說,校方4日晚承諾次日派人乘最早的航班趕往蘭州尋人,但5日上午10點多鐘給學校打電話時,學校并未派人去蘭
州。正當他們准備自己動身前往蘭州尋女時,被困蘭州的青青給家里打來了求援電話。當天夜里,青青父母飛抵蘭州後苦尋兩個小時,才找到了流落街頭的女兒。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出走”的原因竟是一封信引起的。
青青對記者說,3月下旬,她給蘭州的朋友寫了一封信,由於學校沒設郵政信箱,就交給班主任老師代發。次日,青青問老師寄出了沒有?老師說寄出了。但多日後朋友告訴她信并未收到。青青與同學分析後認為,信可能被老師扣留或拆閱,心情立刻變得沉重起來,擔心老師在課堂上將信的內容公開,於是決定離開學校到外面“躲一躲” 。4月2日上午,她帶著向同學借的1000多元錢飛往蘭州。
學生離校出走,責任究竟在誰?校方接受記者釆訪時說,青青是被一個自稱青青父親司機的青年人接走的,并按校方規定履行了請假和批假手續。校方不認為自身管理上存在什麼漏洞,避而不談學校對青青出走應負什麼責任。記者要求看一看學校有關學生請假、離校、接送等規定,但被校方一口拒絕,說要經過律師同意才能讓記者看。
然而,青青父母對記者說,他們并未委托司機到學校接孩子。對青青的出走,學校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學校作為孩子的“第二監護人”,不作核實即輕信一個未成年孩子的話,也不看接送孩子專用的“接送卡”,就讓一名陌生男子將青青接走,說明學校管理上存在明顯漏洞。
孩子家長對老師扣留、私折學生信件的行為也表示強烈不滿。他們堅持認為,是老師私拆青青信件才使青青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而出走的。校方接受記者釆訪時對拆閱青青的信件不予否認,但并沒意識到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強調拆信是在青青出走之後,目的是為了尋找尋人線索。至今,青青寫給朋友的信仍在校方手里。
青青回到父母身邊已兩個多月,可她至今未能回到久別的課堂。她沮喪著臉對記者說:“我要上學。”“出走” 事件發生後,學校多次要求青青返校上課,但前提條件是青青必須公開做出檢查,并接受校方給予的“曠課”處分。對此,青青和她的父母都不能接受。他們說,青青請假離校是經過老師批准的,不屬於“曠課”。如果要處分青青,那麼首先要對違法拆閱學生信件和草率簽字、批假的老師做出處分。事後,青青家長出資為學校放映了電影《一個也不能少》,其中的含意不言自明。
由於雙方交涉未果,青青父母以一紙訴狀將學校告至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要求學校賠償精神、經濟及學業荒廢等損失86萬元,向原告賠禮道歉,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被告的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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