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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7日訊】 據《 自由電子報 》的消息指出,前台灣省政府物資局(現改名物資處,隸屬經濟部)爆發重大弊案,檢調懷疑該局利用政府的數億元資金,協助民間企業作「無本生意」,進口大宗「矽鐵砂」轉售牟利;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前天指揮大批調查局幹員,赴經濟部物資處搜索,昨天將現任科長陳清泉等四名官商約談到案。
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日前接獲檢舉,指稱八十五年間,物資局高層官員疑和進口貿易商航盛公司的人員勾結,雙方多次簽訂合約,由物資局出資,並提供兩億元擔保信用狀(LC),替航盛公司向國外採購煉鋼所需的「矽鐵砂」原料,供航盛公司轉售中鋼等數家煉鋼廠,以牟取數千萬元「無本」暴利,其中涉有貪瀆弊端。
因檢舉內容相當具體明確,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指示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初步調閱、勾稽相關資料後,研判物資局無償為民間企業代墊採購款,並主動提供信用狀,為航盛「作保」,風險卻由物資局承擔的作法,不僅有違常情,也顯然有圖利廠商之嫌;緝黑中心前天指示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東焄開搜索票,指揮調查局幹員赴經濟部物資處搜索,並帶回大批當年簽訂契約等文件資料。
據指出,相關文件經檢調人員深入核對、分析,赫然發現當年物資局為航盛公司開具兩億元信用狀,屬於不可撤銷且可循環使用的信用狀,卻僅要求對方提供本票作擔保;換句話說,若航盛公司進口的「矽鐵砂」,品質檢驗不合格,則數億元損失都將由物資局承擔。
檢調認為,更可議的是八十五年以前,航盛公司進口的「矽鐵砂」,就曾有兩批檢驗不合格的紀錄,且出口「矽礦砂」給航盛公司的國外業者,竟然是航盛公司的關係企業;專案小組研判,全案可能是航盛公司與物資局高層決策官員勾結,利用公有資產,作私人生意,還讓航盛公司賺了「兩手」。 為釐清全案真相,台北市調查處昨日約談當時承辦本案的現任物資處科長陳清泉,以及其他三名現任、退休官商到案說明。
據悉,到案人員供稱,物資局的法定業務職掌,只有產銷輔導、物資供銷、國際貿易、倉儲等四項,而信用狀為銀行等金融機構專屬業務,依規定,物資局無權開具;當年物資局配合航盛公司要求,開具無實質擔保的信用狀,並撥款代墊貨款,完全是「上級」直接交辦,他們雖認為相關作法有欠妥當,但為保住飯碗,不得不遵命行事。
由於相關證據及供詞,均對當年特定物資局高層官員極為不利,專案小組決定近日發動另一波大規模約談行動,並追查有無官員從中獲得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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