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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日訊】 八九學運的教訓在哪儿?我們年年反思,說法也越來越多。我現在意識到,八九學運的最大教訓,在于沒能將民主程序貫徹到底。通過十二年來對大量六四史料的分析,我吃惊而沮喪地發現,運動中几乎每一個組織都或多或少存在著程序問題。譬如我自己,大家可能知道有個絕食團指揮部,也可能還知道我曾在其中當過副總指揮,但大家也許不知道,八九年五月十三日絕食時,我并沒有報名。一個沒有報名絕食的同學怎么可以做絕食團指揮部的副總指揮呢?可見這里就有一個民主程序的問題。不僅是我,除了總指揮以外,可能几個副總指揮都沒報名絕食。這個情況突出地反映了,雖然我們希望民主,但我們自身還有許多民主程序上的問題。當然,這里面還有許多主、客觀因素,我几年前的書中(《天安門之爭》)也詳細闡述過。但是,我們是不是可以不怨天,不尤人,反躬自省再自省呢?想到六四犧牲和傷殘的市民与同學,想到丁子霖這些天安門母親們,想到那些至今還在國內受盡各种苦難的同仁,我們還有什么樣的可怜的名利之心不可放下的呢?我們今日的反思,就是對他們最好的紀念。
為什么說程序那么重要?我們再來看兩個例子。一是為何阻止不了上廣場絕食?二是為何撤不下來?這兩個問題今天已經有了明顯的傾向性,我不一定同意這些傾向,但這些問題卻凸顯了八九學運中的程序問題。絕食是運動的高潮,今天也有同學反思不該發起。雖然是大勢所趨,但由于絕食行動本身的非程序性,可以說從此運動領導權從組織落到一些個人手中。北高聯作為學運的最高組織,北大籌委會作為最有實力的組織,都在絕食前反复做出決議反對絕食。但這些決議未能阻擋几個個人發起的絕食。為何這么大兩個組織未能阻止几個個人?我認為根本原因是我們缺乏民主的文化,在党文化下,我們從來也沒有民主程序方面的知識和習慣。具體到絕食,一方面發起人忽略了自己身為組織成員必須遵守組織約束,另一方面,組織反對絕食時也不是按民主程序來約束這些個人。結果就出現了個人超越了組織的反民主現象。
違反民主程序,可以有多大的危害呢?絕食之后,我們知道,這兩個組織的領導作用都受到極大的削弱,從此山頭林立,領袖叢生,『媒體里面出領袖,廣播里面出指揮』,內斗和” 政變”,層出不窮,廣場越來越亂。除了其它复雜因素,根本還在學運未將程序貫徹到底。可以說,絕食本身就是一場”政變”,是廣場上諸多”政變”之濫觴。比如,由几位發起人為核心的絕食團,很快又被指揮部所取代,而這一次的旗號比絕食還激烈,說是要自焚。而此后對指揮部的”政變”,几乎每天都不止一次。可見,不守程序,乃是亂源。
再看為何撤不下來。這實際上也是一個程序問題。六四鎮壓之后,”見好就收,見坏就上”一度成為責備學運的時髦觀點,至今仍有一定的影響。此論作為原則,我并不反對;但要作為操作指南,則顯得極其蒼白。如何算”好”?如何算”坏”?理論提出者最后只能歸于一”心”,說是”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這是一個危險的說法,因為這必然導致對一個具備此”心”的圣人來獨裁的需要,為借民主而行獨裁提供了理論依据。從認識論和方法論上講,還是從一個絕對真理出發,來演繹實際需要,結果是要求實踐符合理論,強加一套某一圣人的主觀想法,由上而下地俯視民眾,与由下而上的民主程序格格不入。而實際上,民主運動要收放自如,就必須從程序入手,因為參加運動的,決不止一個或几個圣人,而是千千万万凡夫俗子如我等,帶著紛繁駁雜的”心”。只有經過一定程序的具代表性的表決,我們才可能統合大家紛繁駁雜的意見,所形成的決議,才具正當性,也才有要求不同意見少數服從多數的權威。但我們沒認識到這一點,認識到也沒堅持到底。從絕食開始,就注定了此后不斷”政變”上台的組織所做出的一切決議,都不能得到完全正當性的支持,于是總有另一群人認為”彼可取而代之”,且常常伴隨著各种正當而堂皇的理由。可見,廣場上山頭林立只是表象,根本原因是我們缺乏程序。
是不是廣場上沒有”圣人”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至少廣場外有一個,也到廣場上做過總指揮,他就是當時身兼北大籌委會和北高聯負責人的楊濤。他有一個極其高明的主意,五二五在高聯提出,五二六又到指揮部來商討,五二七也被轉達到首都各界聯席會議。楊濤的主意是什么呢?就是”空校運動”,即同學們各回家鄉,廣場只留几百旗幟和少許人,全國各地學校學生也自動回家。他來指揮部時,我們還商訂了進一步的細節,譬如各地同學每周日到就近的大城市市中心廣場聚集,以保障學運組織的維系和發展。如果空校計划得到實施,結果會是如何的局面,大家可想而知。一個廣場分身為百十個廣場,一個高聯分身為百十個高聯,而中共軍隊總不能在百十個城市都派二十万軍隊吧?楊濤的主意是不是很高明?是不是比諸葛亮的”空城計”還精彩?
可惜當時”圣人”既少,我們也沒有一套程序來保障這樣高明的主意得到充分的討論和推行。這個計划是明确地在五二七首聯會議上轉達了的。大家知道是誰轉達的嗎?是柴玲。這在劉曉波的自白書中也有清楚的記述。這夠令人惊訝了吧?還有更令人惊訝的:首聯的計划反而是要廣場堅持到六月二十日。前一天就是這樣的決議,后一天也是這樣的決議,中間這三十號撤离的建議又是在柴玲提出空校的情況下才一時改動的,怎么就成了現在大家頭腦中的印象,以為學生不接受知識分子的建議,柴玲不愿撤离呢?其實,當時會議的重點主要不在撤不撤上,最后爭論的焦點竟是吾爾開希該不該作運動最高領導人—-“人民發言人”,或曰”中國的瓦文薩”。而空校計划卻被忽視了。如果民主運動一定需要”圣人”的話,我們是真正地錯過一位”圣人”,錯過了他極其高明的主意。
這和程序有關系嗎?有。這個關系在媒體。前面說過,『媒體里面出領袖』,我們之所以錯過了”真圣人”楊濤,卻要仰賴”假圣人”開希,正是由于媒體。強調一點,媒體對六四運動功不可沒,甚至可以說沒有媒體就沒有六四。但媒體也無意間介入了學運的組織過程,在記者的字里行間造出所謂的”學生領袖”。大家仔細想一想,為何身兼最大和最高學運組織的楊濤,沒有那么大的影響力?為何絕食后失去高聯職務的開希反倒可以繼續隨時發號施令,以致于大家要去罷免他根本沒有的職務?為何在形式上是運動后期最高組織的首聯上,有些知識分子那么熱衷于推舉吾爾開希作”中國的瓦文薩”,以致于忽視了楊濤的高明建議呢?
吾爾開希是在四月二十九日,即當選高聯主席的次日,私自召開”個人記者會”而奠定其學運最高領袖形象的;楊濤卻是一直遵守北大和高聯的規定(常委不得私見記者,有話由組織的發言人來講)。開希實際上只作過兩天的主席,以后就只是”挂名常委”,絕食后便無高聯職務,楊濤卻是運動后期二十天真正的最高負責人。但是外界對二人重要性的認知是不是正好顛倒了?憑借什么開希有如此法力?是媒體。
我們怪不得媒體,記者們只是辛辛苦苦做了他們份內的工作。我們只能反省我們自身,為何沒有能力阻止那樣的顛倒發生,發生之后又為何無力糾正。原來,這來自我們的党文化。我們既缺乏固有文化中的懮患意識和獅子吼的精神,也缺乏現代文化中強調程序遵守規則的法制精神,大家都學會了鄉愿、學會了媚俗和明哲保身。我們缺乏民主程序的素養,因此常常做出僭越程序的事而不自知;看見有人僭越也麻木不仁;甚至我們根本就沒有一套明晰的程序,也不知借鑒。這是我們的不足,過去不是我們的恥辱,那是我們從党媽媽的娘胎里帶來的;但如果我們日后還不能自我啟蒙,自我糾正,我們就真正對不起六四的死難者了。今天,我們已經看到這樣的顛倒對當時的運動帶來過多大的損害。我們也看到,六四后的海外民運,大致也有類似的問題。因此,我們的問題自然是:今后怎么辦?
今天,海外民運的正當性也受到諸多置疑。我認為根本還是程序問題。譬如,我們為什么不能制訂并遵守一套程序,將一盤散沙似的民運山頭和個人,通過逐級選舉最后統合起來?為什么我們不能在多元的架构下統合?為什么我們只能空等中共行憲,而我們自己卻不能建立起規則?為什么不可以從我們自身開始做起?
另一個程序与正當性的置疑是,六四后為什么要逃到國外?為什么不敢回國?對于這樣的疑問,我個人的回答是:如果中共愿意遵守他們自訂的法律,進行公開的審理,我愿回國受審。這個要求早在十年前我流亡海外不久就已提出,九一年六月和七月,在沒有事先通知媒體的情況下,兩次進入中國駐巴黎大使館交涉,至今尚無任何明确答复。因此,我將在今年的六四再次進入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重申一個被政府通緝的公民要求回國受審的權利。六四之所以要逃亡,是不愿被濫殺;之所以要流亡海外,是當時國內極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十年前和今天之所以要求回國受審,是有人以為我們不敢承擔運動的責任。回國受審不僅是起碼的個人權利,也是我的祖國的司法尊嚴的問題。我完全無意仰賴西方的政府,但這次自費來這里,就是為了表達一個個人的聲音,希望世界各個人權組織幫助我作為通緝犯要求公開受審的權利。我并不羡慕西方的生活,我希望回到我的祖國,十餘年來我研究的主要內容是中國的文化和歷史。我愿接受公開審理的判決,更希望在結案之后在國內正常地工作和生活。我希望政府不要繼續忽視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
謝謝大家。
封從德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華盛頓
轉自《中國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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