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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 被新新聞點名為秘密證人的總統府諮議曾昭明,今天上午發表四點聲明,說明自己並未同意做為新新聞的證人,也澄清從未於任何來源知悉有關新新聞報導呂副總統散播緋聞的事情。他強調,自己深信「總統府緋聞案」絕非事實。
中時電子報報導,曾昭明的四點聲明分別為:一,所謂本人出庭擔任新新聞公司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證人一事,新新聞公司從未取得本人同意,新新聞公司的委任律師於六月四日的媒體訪談中,亦已坦承此點。
二,本人對新新聞公司片面的作為,深感不解和遺憾,並特此重申,此案與本人無關。
三,關於新新聞周報第七一五期,呂副總統散播緋聞的報導,本人從未於其他來源得悉此等傳聞,呂副總統與本人之間既不曾進行過任何公務性或私人性的談話和接觸,本人也未曾直接聽聞呂副總統及所謂的緋聞,為避免媒體間各自相異的報導內容衍生誤導與爭議。
四,本人深信,所謂的「總統府緋聞」全非事實。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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