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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 董建華終於完全「走出衣櫃」,明確咬定法輪功為「邪教」,但又聲言不準備立法禁邪教,遭到法輪功發言人兼愛國的敦煌酒樓東主簡鴻章斥為抹黑。
董建華此番話語,對特區、對他本人都百害而無一利。首先,此話說了也是白說,並無實效,因為特區並非大陸,大陸一由江澤民口中迸吐出「邪教」兩字,公安即可出動捕人,法院跟隨判刑,法輪功人員就算請律師也沒有用,一切政治先行,根本不必理會甚麼法律不法律。
不幸特區至今日為止尚實行港英遺下較為落後的「三權分立制」,董建華再鎖咬法輪功為「邪教」,每日說一百次,因為缺乏法律依據,梁愛詩再「愛國」,亦無法檢控在街頭靜坐呼吸的法輪功學員,本地高等法院的法官,也不可能執行董建華「六一四講話精神」(董老明咬法輪功為邪教之日為六月十四日),把董的「指示」,像中國各級官幹政治學習一樣外吃透,而把法典拋開一邊,以董語錄代替法例,判處法輪功人員入獄。
既然全無效果,則董老此話說來做甚?原因不出兩個:一、董老受北京主人重壓,幾近崩潰,開始失去理性,不顧形象,向法輪功開火,但求發洩;二、董老為爭取連任,不想有人出來參「選」特首,不惜搶佔取悅北京中央的政治高地,搶先主動向法輪功宣戰,把話說死說絕。欲出馬參「選」特首者,還如何能草擬另一套不同的「政綱」,難道敢指摘董老獨裁,答應上台後為法輪功平反?
因此,董老是明打法輪功,暗為競「選」連任而清場趕客。如屬前者,則董老可憐,如屬後者,則董老略為可鄙了。
--原載《東方日報》(//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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