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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 前些天,從人民网的《人民時評》欄目里讀到一篇諷喻短文,大體是說:既然世界上的小偷都愛偷東西,損人利己、危害社會,按照“高薪養廉”的邏輯,為了以柔克剛、為民邀利,似乎也可大大倡導一番“高薪斷盜”之法矣!以此論推之,盜者被養,自然不會再盜,則泱泱大眾自安自逸,豈不妙哉!然則,盜者所以為盜,是其可以不勞而獲之故也。所謂“高薪斷盜”,終須盜者首先勞碌,方可有獲。再則,尚須全社會永遠确保每一個被寄養的盜者的“薪俸”略略高于其昔日為盜之所得,才會生效,且無論此后的社會競爭如何激烈,均不得“解雇”之!
按此論推導,結果有三:一、昔日之盜者心安理得,因盜而得爵祿,封妻蔭子,若此,眾人必爭趨此業,社會豈不盜賊蜂擁?二、盜技高者爵祿高,“按盜分配”,人必爭相精研盜技,成何體統?三、既然盜者有食,勞者毋得,以至于百業廢馳,則天下養盜之物又從何來?看來,此路不通!
如此,論及“高薪養廉”之法。為官者因為昔日“不廉”而獲“高薪”,豈不与為盜者因為昔日“偷盜”而獲“高薪”大同小异!更何況,所謂“高薪”,比之于世上叢叢貪吏之万丈欲壑,誠可謂杯水車薪耳!社會若奉行此道,其嚴重后果愚者亦可盡知!
于是乎,反對“高薪養廉”者大發宏論:官者,民之公仆也,愿意奉獻于公益者來!愿意尋求私利者去!此等道德文章,昂揚曠遠,著實了得!然而,人非神仙,治國之道亦非敬神之道!若以敬神之道治理國家,則不僅神仙不至,反必致民力相抵、民智淤塞、國人遠遁,即便賢良人杰,亦遠栖他邦,此豈非化柱國為敵將?真世之大愚也!高薪不可、低薪亦不可,終須如何抉擇取舍?
天下之事,原本簡單,多因庸人自擾,反而纏結不清,隱晦不現!試問,國人何以立官?無非是以官之職責保護百姓的勞動和收獲,以使万民皆盡其力、皆盡其智、皆得其利、不相搏取,以使一切百姓的占有均全部來自自己的平等社會勞動。如果世上無官,則民必自為之。于是乎,民相立其官,供以稅賦、參以勞役兵勇,則天下官制成。由此可見,官職原本來自人民勞動,官吏之勞作,亦可看作參与百姓的“協作勞動”!官員盡職盡責,則百姓諧和勞作而得利巨大,官員瀆職失份,則百姓相互傾軋而受害巨大。兩者相較,盡職之官為民創利,瀆職之官為民引害!則,民皆愿加其賦而供“養”良臣,民皆愿減其賦而鞭笞劣吏,民皆愿斷其賦而絕貪官民賊!民之所以加賦、減賦、斷賦者,皆以官吏之良劣忠奸論,則忠誠良吏筍生,政通人和,天下太平富庶。當其時也,天下之官雖然必定薪俸高揚,卻盡知廉洁自律。民雖尊官、敬官、慕官,卻自忖必先積養其德、增益其能,始可得之。則唯有德俊才美者可得官職,以此綱紀表率天下,則世風日益醇美如瓊漿!
由此可見,為國之道不在“養廉”,而在“尊賢”。賢德之人為官不求財,人民反而應該以高薪尊養之;卑屑小人趨官以求寵,人民反而應該斥之于糞土。至于“養賢”,其真意卻在培育。俊良皆出自普通百姓,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非悉心培植養育斷然不能得到。此中深意,決非一言可盡!大抵應當供之以食糧、習之以文墨、佐之以道德、礪之以困頓、容之以錯失、奮之以机遇、竟之以同類,則匹夫成良俊、腐朽為神奇矣!若栽之于花圃,澆之以清水、施之以臭肥、剪之以枝葉、逸之于暖房、犬養以姑息,如此“養賢”,則皆毀于病虫!賢才之生長在于“養”,賢才之使用在于“尊”,其中之關聯可以自明。愚以為,當今之時也,不在“養廉”,而在盡速廓清綱紀,尊養賢良,剔除虫類,以至于政修民富,則官員之“薪”自加,而万民無怨,長治久安!
(摘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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