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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供稿﹕
江澤民當局為進一步加強打擊法輪功,近日又把法輪功定位為「反動政治組織和政治勢力」,同時發布更嚴苛的「適用法律」。這是江澤民當局為其殘酷鎮壓法輪功的罪行的掩蓋﹐為其對法輪功的新一輪鎮壓和有組織的謀殺製造法律依據。這是對中國憲法的褻瀆。我們在此重申﹕法輪功學員現在和將來都不會反對政府﹑不參與政治﹐法輪功學員反對的是這一場邪惡的鎮壓。
眾所週知﹐法輪功是基于中國傳統文化的一種民間修煉。其本身並無任何政治溯求。法輪功學員遵循“真﹐善﹐忍”的原則﹐對社會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江澤民一夥出于私利﹐置國家穩定于不顧﹐近兩年來採用種種卑鄙毒辣的手段﹐挑起“文革”式的群眾斗群眾﹐動用大量武警﹐無辜拘留關押毆打法輪功學員﹐致使221位學員被迫害折磨至死。千千萬萬的家庭被害得妻離子散。
進一個月來﹐又有8名法輪功學員獲悉被迫害至死﹕
6/7/01﹕沈陽大法弟子王玲被鐵西公安分局迫害致死
6/5/01﹕遲玉蓮被大連警察謀殺
5/30/01﹕左志剛被石家庄犯罪警察謀殺
5/17/01﹕河北省張家口市王愛玲被迫害致死
5/15/01﹕黑龍江省五常市大法弟子高鳳被迫害致死
5/13/01﹕大法弟子劉曉玲被肇東市看守所迫害致死
5/11/01﹕ 天津張女士在勞教所猝死
5/5/01﹕ 趙新年被石家庄正定縣二十里鋪派出所殺害
在“一言堂”的中國﹐這些迫害事實不盡被掩蓋起來﹐而且還被國家宣傳機器歪曲。法輪功學員被打死卻算“自殺”。如今﹐江澤民當局又下令動用「刑法」相關條文,給予揭露散髮迫害真相的法輪功學員以嚴格處罰﹐妄想用立法來掩蓋其殺人的罪行﹐並為其進一步加強迫害法輪功學員開創條件。據新華社消悉﹐中國正全力為迫害法輪功製造法律依據而立法﹐凡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300份以上者可判3至7年徒刑﹐情節嚴重則七年以上。
我們呼籲各界層人士共同幫助制止江氏集團的這種法西斯行為﹐幫助制止在中國正發生著的這場有組織的謀殺。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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