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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2日訊】 黃氏家族成員黃桂強因經營外圍波投注﹐自九八年起至去年的十八個月內﹐涉及賭注達九千萬元﹔黃並在警方登門到馬鞍山聽濤雅苑一單位搜查時﹐阻撓警方進內﹐早前被裁定一項非法收受賭注及一項阻撓警方入屋罪成。區院法官昨判刑時稱﹐鑑於黃桂強經營的外圍波投注規模龐大﹐判黃入獄三年及罰款二十五萬元。
據明報報道﹐法律界人士指出﹐黃今次判刑略重﹐但也算恰當。而法官判刑輕重主要是按被告的背景和外圍賭博涉及的規模而定。
兩月投注額達七千萬
暫委法官指出﹐根據警方搜獲的錄音帶中﹐紀錄了由九八年至去年的十八個月內﹐黃收受非法賭注的投注額達九千萬元。若以控方撿控的時段計算﹐即九九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內﹐兩個月內的投注額達七千三百萬元。單就案發前當日計算﹐投注額達五百六十萬元。
暫委法官又認為﹐黃經營外圍波的規模龐大﹐且安排精細﹐亦牽涉海外投注及海外的外圍投注公司。
辯方在求情時曾透露黃的經濟狀??﹐每月賺取五至六萬元﹐還有樓宇按揭需要供款﹐但暫委法官認為黃經營外圍投注﹐定可賺得大錢。
被告黃桂強(四十歲)﹐報稱商人。控方指出﹐去年一月九日﹐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探員﹐破門進入馬鞍山聽濤雅苑第三座一個單位搜查﹐探員發現一個電腦硬碟被放進火爐燃燒﹐電腦熒光幕仍顯示數額資料﹐電視正直播歐洲聯賽﹐意大利與英國對壘的賽事。
當時黃桂強擋籲其中一個房門﹐阻延探員內進。探員及後發現案中另一被告李世德(三十歲)將寫有賠率的紙張放進碎紙機。在外把守的探員看見黃與一名女子將錄音帶﹑光碟及電話卡扔出屋外﹐圖毀滅證據。
燒毀賠率紙阻警入屋
警方在波纜紙及錄音設備上發現黃﹑李的手指紋。警方的賭博專家指出﹐現場的環境證據顯示單位是經營外圍賭波活動。
涉案單位為黃桂強妻子擁有﹐後租予李世德居住﹐黃在自辯時曾指因收租才與家人抵達該單位﹐並否認經營外圍賭波。同案另一被告李世德因在馬來西亞遺失護照﹐未能回港審訊﹐兩案需分開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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