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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訊】還沒拿到畢業證的大四學生小張明天就要去一家電腦公司上班了,雖然他與這家公司簽的合同上明明白白寫著“本合同自8月1日起生效”。“老板說希望我馬上到位,這樣也可以盡快熟悉環境。”小張說。其實他很清楚,自己這兩個月的勞動將是“無用功”,公司為他提供的可能僅僅是中午的一頓盒飯,“如果運氣好的話,也許可以拿到幾百塊錢。”
像小張這樣被“提前使用”的并非少數,同是計算機專業的幾位舍友也被趕著“早點適應環境”。小丁有幸與一家知名電腦公司簽了約,合同生效時間是7月,但他從上個月開始就“走馬上任”了。“現在得玩命干,雖然連試用期都不算,但是很重要。這兩個月做出項目是沒有分紅的,我們這段時間的價值是‘零’,公司現在用我們比請兼職的開發工程師值多了。公司確實明擺著‘黑’學生,但它就‘黑’了,你能怎麼樣?你不干?那走人吧,有的是人等著呢。”小丁的試用期是三個月,試用期間他的月薪是2500,轉正之後大概能拿到5000,這個價碼在同學中算是高的了。“為了以後日子好過,白干兩個月也認了。”
關於有的大學生在正式工作之前被佣工單位“白使”的情況,記者釆訪了北京匯源律師事務所的魏小東律師,他認為,佣工單位的這種行為完全屬於非法佣工。因為《勞動法》明文規定,勞動關系必須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形成,如果勞動合同簽的是8月1日正式開始工作,那麼在此之前,雙方并沒有形成勞動關系,所以,單憑一些口頭約定,比如“先來干一個月”等等,這是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大學生完全可以拒絕這種提議。
因為,在沒有合同制約的這一段“白使”期間,如果一旦發生事故或問題,糾紛難以解決。但是,據有關人士說:目前,存在的白佣工現象,很大程度上是用人單位利用求職人珍惜被聘用的急切心理,甚至以“不用你自有別人可用”給求職人造成某種壓力,而無視有關法律法規。說到底這種佣工行為不僅侵害了受聘人的利益,而且是非法的。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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