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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 美國中下檔商場上的中國商品(Made in China)早以“价廉物美”聞名於市,這也算是中國經濟改革的一大成果。可中共國家安全部最近策動的“抓間諜運動”,卻有某种西施效顰式的Made in China的味道。說“价廉”,抓的都不是專業的“間諜”;說到“物美”,倒都是西方名牌大學的博士。繼美利堅大學的女博士高瞻不久前被中國政府公開宣布為“間諜”逮捕外,最近又傳出了香港學者,牛津大學博士徐澤榮被指控為英國軍事情報局六處“間諜”被捕的消息。盡管中國政府還沒有公布也是在二月份被捕的普林斯頓大學博士,美籍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李少民的罪名,但“盜竊、出賣國家机密“之類的“間諜”或准“間諜”的帽子已經在海外的中共媒體上出現。
我的“間諜罪”蒙難記
一般人看到“間諜“的罪名,對這些人的身份再怎熟悉都不免嘀咕:“難道他/她真沒有這种事嗎”?如果是在兩年前,我也很可能是這些自然而然的怀疑者群中的一員。但在親身經歷了1999年8月北京的被捕和2000年1月無罪釋放的“黑色幽默”事件后,我在看這些報道、尤其是中國政府發言人“聲明”時真可謂忍俊不禁,實在是“已識廬山真面目,只因身此山中”。
我還珍藏兩份公開宣布我犯有“間諜”的中國官方或官辦的海外報紙的報道。第一份是我家鄉《新民晚報》的美國版(1/26/2000),其通欄大標題是:“以研究‘文革’為名向境外送秘密文件:宋永毅對間諜事實供認不諉”。另外一份是紐約的《僑報》,同一天頭版頭條是“宋永毅已供認間諜罪:受外國机构資助以研究文革名義大量外運秘密文件”。可就在中國政府發言人朱邦造先生錚錚有辭地指責我“多次秘密向境外運送320公斤”“國家秘密文件”以后的第三天,即1月28日,我魔幻卻又現實地被北京市檢察院無罪釋放了。更重要的是:我在獄中除了寫過《我為什么研究文革》這樣光明磊落的自述(已經發表在2000年3期《明報月刊》)外,從來沒有寫過一個字的認罪書,何來“供認”一說?
羈押期間,我也曾被數次問及“間諜”事宜。一次是美國的亞洲研究協會(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和中央情報局(CIA)的關系—可能因為涉及到我在那里的重評周恩來的發言。我笑著告訴他們:亞洲研究協會是一個窮極了的學術組織,大概他們巴不得得到CIA的資助。看著審訊員狐疑的目光,我干脆戲謔地告訴他們:CIA對我也很有吸引力,至少可以給我雙倍的工資和足夠的研究基金。可惜他們對文革研究毫無興趣。另一次是關於那320公斤“中央文件”.他們還說有我購買和運送出關的發票為證。我問他們發票上怎寫,答曰:“書”。我當場告訴他們:如果他們的海關檢查后寫的是“書”而他們硬說是“秘密文件”,那么還可以硬說是“机關槍”和“原子彈”……即便如此,也應當由他們的海關負責,因為是他們批准出境的。其實,那320公斤的發票是我工作的狄金森大學圖書館近年來向中國圖書進出口公司所買的圖書總量。
一筆糊涂賬的中國式“間諜罪”
“間諜罪”是一項非常嚴重的指控。可惜的是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常常把它變為一种不負責任的“外交辭令”,以致自相矛盾,錯誤百出。例如,前不久,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孫玉璽說高瞻女士已經“公開供認間諜罪”,而我們連她的影子都沒有見到,何來“公開”?錢其琛身為副總理,說高瞻是“無意識中触犯了國家法律。”這一說法雖然比外交部發言人溫情的多,但卻是与中國刑法有關“間諜罪”的條文完全矛盾的。“間諜罪”屬中國《刑法》第一百一十條,指的是:“(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收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這一罪行,按最新版《中國公安辭典》的權威解釋,必須是“直接故意”,即清楚加入的是間諜組織,從事的是間諜活動。但按錢副總理的說法,怎定得了她的“間諜罪”呢?按照這一思路,同一网友所言:“現在海外學人最苦惱的是:他們連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是不是間諜了。”真是一筆糊涂賬。
“間諜組織”更是一個嚴重的定性。可惜的是中共的安全部門卻常常大搞階級斗爭擴大化。在我被羈押期間,他們也多次企圖把美國大學和海外學術界資助我文革研究的研究基金會打成“間諜組織。”這次据說他們盯住了請高瞻博士以及那個留美學者政治學會去台灣訪問的台灣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大同盟究竟是否“間諜組織”,這里尚不先下結論,但在台灣它決不是政府机构。另外,它邀請過數個大陸學者代表團訪台卻是事實。它近年來在中國大陸以“孫逸仙文教基金會”的名義在數個大學設立獎學金,也早已見諸報端。就公平而論,中共的安全部門是否也應當把這些大陸代表團和那些接收他們獎學金的大學校長全部當“間諜”抓起來呢?
在西方,一個學者的研究基金可以有多种來源:政府的或非政府的;校內的或校外的。但是這決不影響他學術研究的獨立性,更和他參加“間諜組織”風馬牛不相關。這已經是一個國際常識。在過去的數十年中,中國安全部門從沒有抓到過一個象美國FBI內漢森那樣象樣的的西方間諜,卻老是拿國內的良民和旅外學者來開刀,濫竽充數,獲取破案的獎金。
文革式的學術問題“間諜化”
其實,把學術問題“政治化”,把政治問題“間諜化”是一种文革老手法。吳的《海瑞罷官》明明是一個學術問題,毛澤東及其追隨者卻偏要搞成政治問題,最后還差點把吳搞成“美蔣特務”。劉少奇、王光美、彭德怀、羅瑞卿等人明明是毛政治思想上的歧見者,卻一概以“內奸”,“中央情報局戰略特務”,“蘇修間諜嫌疑”定案。最好笑的是當時的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楊尚昆,按政治局決定對毛澤東的言行錄音。但攪了毛与情人幽會的春夢,也被打成“特務”。只是一時找不到他國特務机构的歸屬,又不能說是中共中央政治局的“特務”,最后便不清不楚地統稱為“外國特務”,連個主子都找不到。文革已經過去了近30年了,中共的安全机關還津津樂道於這類的舊武庫中的舊戰術中,真也太沒有長進了。但有一點倒是清楚的,他們一宣布某人為“間諜”,便可以:(一)蒙騙輿論,混淆視听;(二)秘密拘押,秘密審判。非常便於他們擺脫媒體的監視,
在黑箱操作中任意制造新的冤、錯、假案。講穿了,把學者任意打成“間諜”實質上是一种傳統的反智主義和仇視人類文明的表現。
抓間諜運動背后
論及為什么中共安全机關要在最近大張旗鼓地抓“間諜”,我以為有如下几個原因:一是用“硬”的一手迫使美國新政府在中國政策上回到克林頓的“戰略伙伴關系”的老路線;二是党內強硬派用“抓間諜”來打擊親西方的溫和派;三是殺雞儆猴,在海外華人和學者中搞一點階級斗爭的“紅色恐怖”,以阻嚇他們回國傳播自由信息和思想;四是作為對中共徐峻平等軍內高級情報官員投奔美國的一种“人質”報复。無論是其中的那一种原因,海外華人和華裔學人都成了“人質”犧牲品。更可笑的是,現在的“人質”已不再是魏京生、王丹,而是已經擴大到了已准備回去報效祖國的高瞻,多次為中國經濟改革出謀出力的李少民博士等人的頭上。文革中作為“間諜嫌疑”的的“海外關系”又一次被安全部門直接簡化成了所有的“海外人士”,這怎不使海外學人輿論大嘩,人人心寒呢?
(原載《開放》200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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