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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訊】患抑鬱症少婦情海翻波,遭同居男友思疑另結新歡,向她提出分手,她不堪刺激,竟偕一對子女服藥燒炭雙料自殺,長子因而無辜去世。她雖獲救活命,卻要終生背負殺子的心理重擔。
她昨日於高院承認誤殺兒子及意圖謀殺女兒罪名,法官要求索閱最新的精神報告參考,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一日判刑。
東方日報報導, 廿六歲被告李麗芳,被控去年六月十三日謀殺七歲兒子張子軒、及意圖謀殺六歲的女兒,控方昨同意她以精神理由改認誤殺罪。警方的資料透露,她中五畢業後認識首任丈夫,不久兩人結婚,誕下一子一女,但婚姻只維持至九七年便以離婚告終。其後她跟子女及一名吳姓男子同居於屯門景峰花園一單位。
吳自九八年起,思疑她另結新歡,兩人關係轉壞。去年四至六月間,被告四度在家自殺不遂。在案發前三日,吳更決定搬出單位,期間雙方的親人都曾到單位安慰情緒不穩的被告,豈料被告當親人不在時,即把握機會自殺。
六月十三日凌晨,吳的兄長及妹妹見被告回復平靜,便一同離開單位。當日上午,他們致電被告卻無人接聽,當日正午被告雙親和妹妹帶後備匙到單位開門,赫見被告和一對兒女在睡房內昏迷,地上遺下一煲炭灰。被告家人報警,將三人送院救治,惜兒子已回天乏術。而被告自己和女兒亦陷入昏迷,女兒要留醫大半月,現由被告母親照料,對家庭巨變懵然不知。
又承認圖殺女兒罪
被告在醫院甦醒後接受警方查問,承認因吳要跟她分手而決定自殺。她擔心無人照料子女,故想帶他們一起死。她先餵兩子女服安眠藥,再給自己服用,然後用煮食爐燒炭,拿入睡房任其燃燒。
被告在昨日承認誤殺兒子及意圖謀殺女兒兩罪前,已索取過三份精神報告,證實她犯案前後患抑鬱症及有自殺傾向。高院法官高嘉樂為考慮是否有需要判被告住院令,故決定將案押後判刑,以索取最新精神報告作參考,期間被告須還押懲署看管。
案件編號:HCCC28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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