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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今天上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和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依法將貪污、挪用公款罪犯金鑒培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新華社報道,金鑒培現年56歲,浙江省紹興市人,原系湖北省人民政府駐港澳地區辦事處主任(副廳級)、宜丰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兼任荊丰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輝記國際有限公
司董事長。經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間,金鑒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重复付款和截留公款的手段,先后分別侵吞宜丰實業有限公司公款1672.91万港元、荊丰置業有限公司公款181.84万港元,共計侵吞公款1854.75万港元(折合人民幣1928.84万元),均用于在澳門賭博,并全部輸光。金鑒培還于1996年8月至1998年8月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本人借款、授意他人借款、擅自划撥款項等手段,先后挪用宜丰實業有限公司公款31次,計9682万港元;挪用荊丰置業有限公司公款17次,計6600万港元;挪用輝記國際有限公司公款2次,計400万港元。共計挪用公款16682万港元,均被其用于在澳門賭博和個人從事恒生期指交易。案發前,金鑒培共歸還4180万港元,尚有12502万港元(折合人民幣1.3億余元)未能歸還。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金鑒培犯貪污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認定金鑒培犯挪用公款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違法所得贓款人民幣1.4億余元予以追繳。金鑒培不服,以不构成貪污罪等為由,提出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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