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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母親住院,他為醫藥費與弟妹吵架,致使母親病未愈出院﹔不但謾罵毆打老母,不給飯吃,不給燈亮,還不許別人照顧﹔為折磨母親,竟把壽材放在母親房間門口﹔不服法院判決,母親被逼服毒自盡──天下竟有如此逆子。
浙江青年報報導,鴉知反哺,羊知跪乳,母子之間的深情連禽獸也懂得珍惜,可是浙江省天台縣城關鎮建明村的許法軍不但不尊重贍養母親,反而百般虐待,多方折磨,致使母親服毒自殺。最近,許法軍以涉嫌虐待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5月25日天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一審判處許法軍有期徒刑4年。
母親住院引糾紛
家住浙江省天台縣城關鎮建明村的許法軍,兄弟姐妹4人。1989年2月他與其弟就父母的贍養問題簽訂了協議,即父親的生活費由其弟負責至過世,母親由他贍養。父親病故後,1997年母親陳老太與其共同生活。隨後,許法軍常因家庭瑣事與母親鬧意見,老太為此悶悶不樂。
1998年8月,陳老太不幸患腦溢血住院,在此期間,陳老太因自己病危,於是提出將現有錢物分給各子女的主張,對此許法軍認為母親存有偏心,不應將現有錢物分給其他兄弟姐妹,應作為自身生活費用,因此極力反對母親的這一想法。之後許法軍因老太的醫藥費負擔問題與兄弟姐妹間矛盾激化。開始許法軍與其弟妹發生爭吵引起互毆,進而敲毀弟妹兩家熱水瓶、碗等家什,還催醫生給其母親開出院通知單。陳老太得知許法軍因為不愿意負擔自己的醫藥費而與弟妹們發生吵架,十分傷心,終日以淚洗面。迫於許法軍的吵吵鬧鬧,老太在病未痊愈的情況下出院了。
為泄怨恨辱生母
陳老太出院回家後,許法軍常常將內心的怨恨遷怒於母親,他對帶著病體的母親,不但生活上不聞不問,故意刁難,而且還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折磨。開始時他故意剪斷老人房內的照明電線,不給燈亮,繼爾不給老太吃飯,把母親生活必需品用個精光,還不時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穢語謾罵,甚至動手毆打老太,致其母親無法生活。良知泯滅的許法軍不僅虐待老母,也不許別人照顧。該村原干部許某某等得知此事後,主動上門調解,替陳老太買來電炒鍋做飯,暫且打發時光。可時隔不久,又遭許法軍的“襲擊”,電炒鍋的電源又被其切斷,使老太一日三餐成為問題。許法軍這種喪失人性的行為,引起當地村民的憤慨,不時招來敢抱不平人們的譴責,但正義的輿論沒有使許法軍迷途知返,虐待行徑逐步升級。得了腦溢血後遺症的陳老太行走不便,每當有好心人替她買點東西時,許法軍會“喝酒連糟怪”。老太居住的屋頂多處滲漏,許法軍卻置之不理,當有好心人替其母親請來師傅修理時,許法軍不但不給面子,反而用冷言冷語恭候,并“親臨”現場制止。許法軍在生活上不僅如此對待娘親,還在精神上給予沉重打擊,1999年八九月份間,他神出鬼沒地將母親放在樓上的壽材搬至老太房間門口數天,從精神上折磨陳老太,在輿論的譴責下其夫妻倆才把它搬開。
悲憤交加赴黃泉
陳老太回想當年含辛茹苦拉扯長大的兒子,竟成為如此不孝逆子,眼看生活無法保障,在有心人指點,於1999年9月就贍養一事求助於法律,可當許法軍接到縣法院的應訴通知書時,不但沒有被法律所震懾,反而變本加厲地當場辱罵毆打老母,幸虧被村民勸阻,而未釀成惡果。10月20日,法院就許法軍等贍養一案作出判決,即陳老太仍居住長子許法軍家里,自11月份起,由老太四個子女每月均付50元生活費和許法軍兄弟倆每年提供給糧食各300斤,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但許法軍對此判決,心懷不滿,還借題發揮,不時辱罵母親,兄弟姐妹間的矛盾也進一步加深。年已古稀的陳老太面對親生骨肉的無端凌辱,自感走投無路,在法院判決書下達第5天,便含恨服毒自盡,了卻了這淒慘的殘年。
逆子不道落法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4條、第47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老年人依法享有權益。……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案發生後,許法軍深感罪孽深重,曾把母親的死因推得一干二淨,妄想逃脫法網,那曉得陳老太被親子虐待致死一事,民憤很大,老太的死因一直被警方關注。2001年1月22日,經過當地村民密切配合和警方的慎密偵查,此案真相大白,2月27日許法軍被依法批准逮捕,大逆不道的許法軍終於落入了法網。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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