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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1999年11月14日,大連某高校優秀的博士生導師付某在一場意外災難中喪生,令他無法想到的是,他身後的100余萬元的巨額財產竟在他的父母和愛人、女兒之間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訴訟。
遼瀋晚報報導,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對此案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後終於在今年的4月30日做出了一審判決,但這場官司并沒有劃上句號,原告方已於幾天前上訟至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公爹和兒媳還將再次對簿公堂。
意外遇難引發遺產糾紛
付某是大連某高校優秀的博士生導師,他曾在日本研修過6年多的時間,回國後,便利用業余時間為一家公司搞代理,所以賺了錢。然而他還沒有來得及享用自己創造的財富,便遭遇不幸了,而正是這些財產,才引來日後的麻煩,以至他最親近的親人之間發生反目。
付某的事業蒸蒸日上,妻子也有一份較好的工作,夫妻感情很好,他們有個活潑可愛的女兒,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但這一切都隨著一場意外而不復存在。
付某遇難時不到40歲,親屬中除了妻子和孩子外,還有居住在彰武縣農村年邁的父母,直到今天,他的母親還不知道兒子早已不在人世了。
付某的離去,令親人們悲慟欲絕,在處理完付的後事不長時間,遺產的如何分割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付老漢對兒子的積蓄狀況并不是很清楚,但他認為兒子有兩處房子,是有錢的,他說兒子曾親口對他說過,下半輩子的錢都給他攢出來了。於是老漢找到兒媳,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
付老漢從兒媳處得到10萬元錢,對於付老漢來說,這輩子都沒有見過這麼多的錢,於是滿心歡喜,但沒過多長時間,老漢聽人說,兒子還有大筆的存款,於是他又找到兒媳要錢,得到的答復是:沒有了。老漢又去過幾回,都沒有什麼結果,公爹和兒媳最後翻了臉。
公爹狀告兒媳婦
去年5月29日,也就是付某死亡半年後,付老漢夫婦一紙訴狀將兒媳告上法庭,起訴狀稱:“付某和其妻有兩處房產,合計價值人民幣42萬元,銀行存款14萬元,付遇難後,有關方面補給其家屬的撫恤金合計人民幣6萬元,原告曾就上述財產向被告提出要求,請求繼承和分得的份額,遭被告拒絕,請求法院依法保護原告的繼承權,要求分得付名下遺產和撫恤金計16萬元。”在法院介入後,隨著付某財產數量的逐漸明晰,原告方把訴訟請求從16萬增加到38萬。
付某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農民,他們認為已經失去了兒子,不能再失去財產,無論從法律上還是從道義上,他們都應該得到應該分得的遺產,況且這筆財產對於他們來說絕不是一個小的數目。而付某的妻子并不否認付某的父母有繼承兒子遺產的權利,但認為他們提出的數額難以接受,因此,付某的遺產數額究竟是多少成為問題的核心。
去年的6月,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原告是付老漢夫婦,付某的愛人及其女兒被列為被告。此後的9月、11月和今年的4月,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又先後開庭審理此案。所以開了四次庭,是因為付某遺產具體數額難以確定,需要進行多次的調查取證。付老漢由於路途較遠等原因,幾次開庭都沒有出庭,而是委托他的代理人出庭。
法院最後查明,認定付某生前留下的財產及房子等價值人民幣100余萬元,原告有繼承其兒子遺產的權利,被告提出的部分財產中有付某從事經濟活動時尚未來得及支付的貨款及尚欠債務等看法,法院也經過充分考慮。法院最後判決原告應繼承付某遺產人民幣236570元。
官司未了 親情已盡
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在接受記者釆訪時說,付某的妻子并不愿意對此發表任何看法。而原告方已經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不應將被上訴人付某的女兒列為被告﹔原審只是判給上訴人一小部分遺產,對剩余大部分遺產未做分割和判決,同時認為原審判認定的遺產數額不准確,如果按原告方計算的遺產數額分割,原告方可再得10萬元人民幣。
看來這場簡單的遺產繼承官司還要打下去,對此,原告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都有些無可奈何,他們說,一般情況下,繼承人都是親屬關系,為了繼承遺產而對簿公堂,官司打完了,恐怕親情已經沒有了。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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