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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訊】日前,內蒙古烏蘭察布盟農民王某因買妻賣妻,被當地法院以拐賣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000元。
新華社報導,1999年5月,王某從貴州人販子手中以1.2萬元買貴州籍女子李某為妻。在以後的共同生活中,王某與李某性格不和,又見其有病,就產生了將李某轉手賣掉的念頭。在1999年12月,經人介紹,王某以1.2萬元的價格將李某賣給劉某。事後,王某賣妻一事敗露,被法院起訴。
經過兩級法院審理認定,王某無視婦女的人身權利和人格尊嚴,將婦女當作商品隨意買賣,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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