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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乞丐們也有自己的處世準則和道德規範。在加拿大歷經十三年街頭乞討生涯的弗亭,就以自己獨特的見解,著書指導乞丐們在所謂的乞討交易中,應當如何扮演以及怎樣演好自己的角色。
據加通社報導,目前,弗亭正在街頭推銷他自己撰寫並計劃出版的新著手稿。他在著述中探討了乞討與施與這個特殊的交易問題,同時指出乞丐們應該衣著乾淨,但不要穿的太好。他們應該找準一個地方行乞,以後則固定此地不要換來換去。他還說,行乞時不要和一個路人談論過久,因為這可能令其他人沒有興趣施捨。
三十四歲的弗亭表示:「我寫的書討論的就是乞丐在街頭行乞時應該怎麼做的問題。書中既有對我們自身所作的說明,我們應該做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以及我們所扮演的社會角色。」
弗亭以《乞丐……社會的縮影》為題的新著,用法文撰成。他在書中指出,精神和身體都沒有問題的乞丐應該去找工作,而不該仰賴社會福利金生活。真正讓他擔心的是那些「生病而且無法工作的乞丐」。他爭辯說,路過者和乞?菑鞢u顯然更富一些」,因此他們應該更願意和乞丐們分享他們的財富。
那麼加拿大究竟該如何對付這些沿街乞討者呢? 安省於一九九九年制定「道路安全法」,明確禁止沿街強行乞討的行為。但這項法律主要是想禁止路邊少年強行為駕車者擦洗擋風玻璃的行為。不過,這個法律還有待安省法院法官巴比六月二十一日的裁決,判定其是否違反聯邦人權和自由憲章,屆時還將確定多倫多市警方去年對十三名「擦窗族」發出告票的行為是否違憲。
腰佩手機的現代乞丐弗亭,曾經是一家小型地區航空公司的行政人員,十三年前弗亭就是個愛滋病毒感染者,他因此吸食古柯鹼和用以止痛的大麻。他還曾是吸毒史長達七年的癮君子,吸毒令他付出二十萬元的沉重代價。但他認為,乞討使自己的人生徹底改變,也彌補了逝去的舊日時光。
目前弗亭以乞討和領取政府補助為生,每月的乞討所得大約為五百元,加上政府福利金七百三十七元,月入也算不少。但他總覺得「這點錢如果給一個愛滋病患者,可能根本活不下去。」弗亭在其長達二百四十頁的手稿中表示,即便在城市的最佳路口碰到的也都是慷慨解囊之人,也會有最差乞討日,通常出現在週二和週日。他還指出,在充斥著語音郵件和電子郵件的現代社會,「乞丐就是一個聆聽者,一個幫助孤獨者的忠實聽眾」。
與弗亭一樣在滿地可街頭討生活的乞丐不少,許多幹這一行的人說,沒有人逼迫他們沿街乞討,是他們自願選擇這種生活方式。
曾就讀過法學院的五十五歲乞丐崔布雷說,要飯日子看似艱難,其實不然,譬如他有時六小時之內就可以到手一百元。他又說,女人比男人大方,窮人又比富人慷慨。
今年四十歲的赫伯特,自稱曾是農場傭工,後來到滿地可以乞討維生,過這種日子很舒心,從不用為工作職位、飯碗之類事情傷神。(//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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