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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2日訊】新華社記者今天從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幾小時內連殺7人,被公安部列為全國掛牌督辦大案的云南特大凶殺案案犯張永平被判處死刑,執行槍決。
現年25歲的張永平,系云南省施甸縣甸陽鎮菖蒲塘村農民,早在1998年下半年間,張因該村衛生院醫生蘇學柱沒有為其初診看病,一直對蘇懷恨在心。今年3月1日,張攜帶鐵錘、砍刀到衛生院門前的承包地上干活,見蘇妻羅云蘭外出,即產生了對蘇報復行凶歹念。
當天下午2時許,張持鐵錘進入衛生院,見只有蘇的長女蘇應婷在家,便以買藥為名隨其進入藥房,對其施暴後,用鐵錘猛擊其頭部數下,打死後移屍到中藥房。此時,村民李國榮來到衛生院,張怕罪行敗露,又用鐵錘將李打死,并把屍體藏到豌豆地里。
此後幾小時內,張一直守侯在蘇家,對先後進入衛生院的蘇妻羅云蘭、蘇的次女蘇應娥及同學楊煥坤、村民蘇翠美、蘇學柱醫生等5人持錘行凶,將他們打死在院內及過道上,并劫走蘇學柱及妻子身上的人民幣1070元、村民李國榮身上的人民幣4000元,便逃離現場。
此案發生後,公安機關於3月6日迅速破案,抓獲了犯罪嫌疑人張永平。云南省保山地區中級法院於4月27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張幾小時內連殺7人,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云南高院對此案復核後,核准了保山中院的刑事判決。 (//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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