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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1日訊】北京市有近1/3的酒店、旅館以高額送客費、司機提成等名目籠絡出租車司機為其拉客。根據酒店和旅館的等級,高額回扣以住宿客人預交的一天房費為基礎按比例提取,送客費最高可提到每間房1150元,最低的也是當天房費的1/3……筆者為此深入暗訪,終於了解到酒店“的哥”聯手宰客黑幕。
“的哥”驚曝酒店高額回扣
5月7日,筆者在乘出租車外出的時候,無意中聽到開車的“的哥”抱怨說:“真見鬼,今年‘五一’期間的買賣實在太稀了,要不是送了幾撥兒客人去酒店拿了1000多元提成的話,今年的‘五一’就算白干了。”
筆者覺得好奇,不禁問道:“送客人去酒店還有提成?”
的哥回答:“敢情,提得還不少呢!從5月1號到今兒個(指5月7日),哪天不得提200多元!”
筆者問:“怎麼個提法?”
的哥笑答:“簡單極了,你把客人送到酒店門口,看著他們辦好手續入住以後,你就去前台跟服務員打個招呼,告訴他們剛才的客人是你帶來的,服務員自然會按照他們那兒的‘規定’給你提錢。”
因為堵車,再加之筆者的刻意奉承,這位車號是“京BD**”的出租車司機的話就越來越多了。他從身邊的一個小包里拿出厚厚一摞各色卡片,炫耀似地對筆者說:“你看,北京的酒店全在這兒了──從五星級酒店到沒有星級的賓館,任你挑,全有提(回扣)。”
筆者很小心地接過那摞卡片,一張一張地翻看著,果然是酒店和賓館自行印制的各種送客卡和司提卡。這些卡片的正面一般都印有酒店或賓館的名稱、標志,背面則清清楚楚地印著所提供的客房的標准、門市價、成本價和送客費(提成)的比例。筆者大略數了一下,這位的哥攢的各類酒店送客卡足有七八十張。這位出租車司機承認,最多的時候他手里能有100多張這樣的送客卡,而現在拿給筆者看的是他挑選出來的回報高、“信譽好”的酒店和賓館的。這位的哥還告訴筆者,在北京市開出租的司機每人手里都有一把這樣的卡片──只要你的車往酒店前面一趴,就有服務員過來給你送卡片……在筆者的一再懇求下,那位出租司機終於答應筆者:“只能復印一點兒。”
結清了這位司機的車費,筆者馬上又上了另一輛出租汽車。開車的是位女司機,她告訴筆者,“五一”期間她專門在火車站和機場“趴活兒”,刨去車費,光酒店給的送客費就有2000多元──比滿大街跑著拉活兒強多了。當然,這位“的姐”手里也少不了厚厚的一摞送客卡。
筆者在此後的“打車”過程中,聽到很多出租車司機反映,不少酒店為了爭奪客源,自己紛紛印制了標明酒店“司提費”、“送客費”及聯系電話的卡片,分發給出租車司機。有的酒店還在卡片上特意提示出租車司機──“客人入住後請與前台聯系”,即別忘了拿您的提成。北京某出租汽車公司的一位的哥,很是自豪地向筆者展示了他精心收藏的70多家酒店、賓館給他的送客卡和司提卡。
電話暗訪酒店,落實情況
果真如出租車司機所言嗎?經過一番准備,筆者按照從那位的哥手中復印來的部分送客卡所標注的內容,開始了釆訪。
5月8日,筆者首先撥通了北京某賓館的電話,賓館前台服務員告訴筆者,賓館現有160元/天和180元/天兩種價格的客房,給出租車司機的提成(送客費)是客人當天房費的一半。
這個飯店的服務員在電話中告訴筆者,飯店目前標准間的成本價是264元/天,明碼標出的門市價格是372元/天,如果客人按照門市價格入住的話,中間的差額就是司機的提成,即108元。 北京另一家賓館則在其自行印刷的“優惠卡”上注明:標間380元/天、三人套間580元/天、四人套間680元/天,對應下來,司機送客的提成分別是120元、180元和220元。
而提成額度最高的,還要數那些“財大氣粗”的四星級和五星級飯店。當筆者以出租車司機的口氣,按照片片上的聯系電話向位於北京崇文門附近的一家飯店問“提”時,得到的答復竟是:只要高於飯店規定的底價(成本價),賣出的房費差額全是出租車司機的提成。
那麼,什麼是高於底價賣出的房費呢?按照該飯店服務員的解釋就是,飯店當天的門市價為:A樓1298元/天、B樓550元/天與飯店底價A樓480元/天、B樓300元/天之間的差額。這也就是說,如果客人按照1298元/天的價格入住A樓的話,出租車司機從中提取818元作為提成﹔即便入住B樓,出租司機也能從中獲利250元。
但這還不是級別最高的送客費,位居京城金街附近的一家酒店就更有甚者。該酒店提成的“政策”也是“高於房間底價售出的房費”,只是這家房間底價只有600元/天的酒店,標示的門市價格卻高達1750元/天。如此這般,出租車司機所得到的送客費竟可高達1150元,幾乎是客房成本價的兩倍。
筆者扮“的哥”,回扣拿到手
送客費是怎樣給到的哥手里的呢?5月14日,筆者假扮出租車司機,開著一輛作為釆訪工具的出租車,并讓筆者的一位朋友作為乘客,在北京某賓館上演了一出真正的模仿秀。
下午6點整,筆者將出租車開到這家賓館門前,門外的服務生很有禮貌地將車上的客人(筆者的朋友)接進了賓館。筆者從車窗里探出頭來,對站在門外的另一位服務生打了個招呼:“這客人是我帶來的。”那位服務生會意地點了點頭,示意將出租車開到一旁去等。大約15分鐘以後,領進客人的那位服務生朝筆者招了一下手,筆者忙下車走了過去,那位服務生對筆者很簡短地說:“商務中心。”筆者來到賓館商務中心,一位女服務員在核對了筆者送客的出租車的車牌號以及客人的入住情況之後,將筆者所開的出租車牌號登記在冊,待筆者簽名之後,將100元送客費交給了筆者──在不到5分鐘的時間里,一次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交易就這樣完成了。
酒店業黑洞有多大
筆者從北京市旅游行業管理部門了解到,北京市共有各級各類酒店賓館447家,其中星級飯店398家,平均開房率為61%,平均房價為394元/天,2000年北京市酒店業總收入為128億元。如果所有的酒店賓館都按照平均房價的10%(實際上還不止這個比例)作為回扣或提成兌現給出租車司機的話,那麼,僅北京市的酒店業而言,每年至少要出現近13億元的財務黑洞──一個驚人的天文數字。
在這個天文數字當中,每一分錢都源自住店客人的房費──那是他們合法權利的象征。因為客人的入住登記就是與酒店的一種合法契約,客人在如約交付費用之後,酒店方面應按相應的標准為客人提供服務。但實際上,從酒店前台服務員將住店客人所交付的房費,按照一定的比例作為送客費、司提費即回扣割讓給出租車司機的那一刻起,就預示著酒店給客人提供的服務也被重重地打了折扣!
筆者曾試圖向北京市的物價部門詢問有關北京酒店業的經營成本或是毛利率,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但是,以北某賓館為例,今年5月8日它的房價為:兩人間160元/天,三人間180元/天,賓館許諾給出租車司機的提成為“當天房價的一半”即80元或90元。以客人50%的房費為代價從事經營,如此計算,這家賓館的經營狀況只有兩種可能──或牟取暴利,或賠本兒賺吆喝。哪種可能性更大一些呢?不言自明。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司司長母建華在接受筆者釆訪時表示,任何以回扣或提成等“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形式出現的經營行為,都是損害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都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都是一種違法經營的行為。
摘自央視(//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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