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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7日訊】 《「四清」札記》是李新收入本書的第二篇文章。文章一上來就根據自己的親身經歷,把做為文化大革命政治預演的「四清」運動,記在了劉少奇和王光美的帳上﹕
「1964年的夏天,一個悶熱的晚上,忽然接到通知,第二天要到人民大會堂去聽重要報告,不得缺席。第二天我按時前往,會場不大,坐滿了人。台上,所有在京的政治局委員和元帥們都到了。全場鴉雀無聲。我心想,是誰做報告呢?這麼嚴肅。一會兒,周總理引著劉少奇走到台中央,向旁邊的問了一句話後,對大家說﹕今天劉少奇同志給大家講話。
「他講的大意是﹕中央不是有規定嗎?中央和各部門的領導人每年至少要有3分之1的時間到下面去。可是你們為什麼不下去呢?呆在北京,什麼情況千變萬化,新鮮事物多得很,只有了解新情況,發現新問題,才能想出新對策,才能領導。你們看,王光美下去了,不是就發現了許多新問題嗎?現在寫出東西來了,總結了許多新經驗,很有意思。我看大家還是下去吧,趕快下去吧!說到這兒,劉看周總理一下,然後對大家說﹕誰要是不下去,就把他趕下去!他的講話到此戛然而止。」
此時的李新已經通過吳玉章的幫助,調到中國科學院社會科學部近代史研究所。到了10月份,他隨研究所的「四清」工作隊來到甘肅省張掖縣的烏江公社東湖大隊。
當時所謂的「四清」,就是清理帳目、清理倉庫、清理財務、清理工分。這是一場主要針對鄉村幹部的政治清算運動。它的主謀依然是靠著「引蛇出洞」的「陽謀」來捍衛自己的神聖獨裁的毛澤東。利用《桃園經驗》來爭上游的劉少奇與王光美,所充當的只是火上澆油、推波助瀾的角色。據李新介紹﹕「『四清』以桃園經驗為榜樣,不但不相信村幹部,而且也不相信群眾,進村的時候不開群眾會,先搞秘密串聯,搞得很神秘,竟像在白區工作一樣。……工作組的權很大,可以任意隔離審查(等於逮捕);可以隨時審問(等於私設公堂);即使逼死了人,也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1965年1月,在全國農村發生不計其數的人命大案之後,毛澤東才親自出來收拾局面。他主持制訂的《農村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目前提出的一些問題》,也就是所謂的《二十三條》,一方面遏止了「四清」運動中任意草菅人命的「存天理滅人欲」式的野蠻聖戰,另一方面又把下一輪的聖戰矛頭,指向了劉少奇等人。劉少奇對此卻並不覺悟。
——作者爲北京作家、評論家(//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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