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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6日訊】 數月前報載:當中美貿易談判之際,我留美經濟學會的徐滇慶先生“愛國”心切,向國家領導人上一奏摺,主張中國應與美國對著幹,哪怕引起雙方互相制裁。徐先生慷慨宣稱:雖然相互制裁會使中國受到比美國更大的損失,但咱不怕!
因爲美國人若因相互制裁導致20萬人失業,克林頓就得下臺,而我們雖然會有1000萬人因此失業,但政府照樣穩如泰山,因爲“政府從來沒有承諾”對他們的飯碗負責!好一位愛國志士,好一番豪言壯語!美國人對我們不平等,我們當然要反擊。但怎樣反擊?徐先生的辦法是宣佈:中國老百姓比你們賤得多!你克林頓怕美國老百姓,而中國老百姓在我眼裏算什麽,區區1000萬人不過是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家奴,誰個“可以說不”?我“從來沒有承諾”尊重這些人的意志,你克林頓其奈我何?
真是咄咄怪事:不愛國人卻“愛國”,只“愛民族”不愛民。這就是某些中國人的“愛國主義”。
一個多世紀以來,在西方人眼裏,中國人是低人一等的。爲了維護自己與億萬同胞的人格尊嚴與公民權益,一雪中國人低人一等的國恥民恨,一代代中華兒女的優秀代表、真正的愛國者們前赴後繼,爲國人的平等地位艱苦奮鬥,雖九死而無悔。然而另有一等“愛國主義”者,他們的“愛國”方式卻是:什麽?你洋人視中國人低人一等嗎?你居心叵測!中國人明明低人三等,你怎麽竟敢說只低一等?
當然,很少有人明白說出這種話(不過象上述的徐先生也把這意思表述得夠明白的了),但這樣的邏輯卻貫穿於他們的許多言行中。就拿香港的民主化來說吧,彭定康搞政治改革肯定是有英方的利益考慮的,不然他爲什麽只允許立法局“部份”直選而不是全部直選?一是爲了保住親英的官方議員的位子,二是怕更開罪於北京當局,影響英國人在華商業利益。但這本不足奇,能指望洋人“大公無私”地替我們著想嗎?關鍵在於這件事本身究竟是進了一步呢還是退了一步。當年英美二戰時與我們聯手打日本又何嘗是爲我們著想,而沒有利己之心?但我們對此並未“說不”,因爲這總比勾結日本打我們合乎公理。
而這一政改惹惱了某些“愛國”者,這也不難理解。如前所述,肥彭的政改並不是不可非議的。但有趣的是這些“愛國”者一不指責這次選舉只是部份而非全部直選,二沒揭露選舉有何舞弊、施壓或賄選之醜,三也沒有表示懷疑它的普遍、平等、自由、無記名性質。我們的“愛國”者怒火萬丈的原因只在於:“英國人統治香港百年沒有給港人以民主,爲什麽現在要給港人民主?”原來英國人的錯誤在於他們沒有把600萬中國人的民主權利剝奪到最後一秒鐘,爲什麽不讓港人做奴隸做到1997年,而只讓他們做到1995年?爲什麽英國人做主子不做到底?……
不僅如此,當英國人在諸如新機場工程和西北鐵路這類明顯是爲英國商人爭經濟利益的事情上漫天要價時,某些“愛國者”最終總是更願意讓經濟之利而換取不搞“政改”:我讓你狠敲香港一筆竹杠,你給我做主子做到底罷!別的都好商量,千萬不能讓那600萬賤人鼓搗什麽“權利”呀!……
香港是如此,大陸就更其然了。有這樣一些“愛國”者,日本軍艦控制了我們的釣魚島(以及以該島爲基點的半個東海大陸架),他們不在乎(當然,他們高興地說,日本“讓步”了,沒有承認日本“民間團體”在島上的作爲,但島子仍是在日艦的“保護”下);香港兩大派爲“保釣”結成了1989年以來首次愛國聯合行動,他們不高興,卻對西方(尤其是美國)的“人權外交”表現了最大的“義憤”。老實說,中國公民的民主、人權,中國人的人格尊嚴主要應靠自己來爭取,靠別人是靠不住的。西方的“人權外交”與“利益外交”相比,歷來只居次要位置,尤其是西方的資本家決不會把中國人的人權看得比賺中國人的錢更重要。當年索爾仁尼琴到美國,大罵美國資本家向蘇聯克格勃供應尖端警察技術:“今天在蘇聯用來追捕異見分子的技術手段可算最先進了,爲此今天我要‘感謝’你們西方資本家!……爲了賺錢它可以完全喪失良心。”(見其1975年6月30日《華盛頓演講》)中國人對此決不會沒有同感。
但即使如此,我們那些“愛國者”們仍然對“西方來的”民主、人權表示了最大的恐懼。他們集中火力抨擊別人要把“西方的人權標準”“強加於中國”。什麽叫“西方的人權標準”呢?據說就是中國公民(不是西方人!)應當享有言論、結社、新聞、出版……等等自由,就是不能隨便鎮壓持“異端”思想的中國人(不是西方人!),一句話,就是中國公民可以說“不”了!而我們那些“愛國者”認爲:高貴的西方人可以享用這些“標準”,下賤的中國人怎麽配?美國公民可以說不,而中國公民(“公民”一詞本來就有“西方人權標準”之嫌,奈何人心不古,我們的“愛國者”也就將就著用了)也敢說?還有沒有王法了!
還有些“愛國者”這樣論證說:人權是有個發展過程的,象中國人這樣的窮光蛋只應當保住“生存權”(仿佛當年那因領袖的一時狂熱而餓死溝壑的幾千萬農民和上至劉少奇、彭德懷,下至張志新遇羅克的許多共產黨人或非共產黨人都保住了“生存權”似的),而政治自由這類權利那是太奢侈了,還是讓西方人專享吧!
有人批評這些“愛國者”爲國粹主義者,那太不公平了!他們其實還是很開放的,比如西方中世紀的“標準”,象異端審判等等,他們並不認爲不適用於中國,還有霍梅尼、薩達姆以及日裏諾夫斯基等等,其“標準”也是很不錯的。所有這些“標準”的核心就在於不許本國公民有“說不”的權利。這樣的“標準”當然是觸犯不得的。
還有人批評這些“愛國者”過份拘泥於意識形態信條,這也是冤哉枉也。且不說馬克思主義經典中不乏擁護“西方人權標準”的內容(其實正宗馬克思主義本身就是“西方人權”的産物),就說眼前吧,嚴辭拒斥“西方人權標準”而把50萬印尼共產黨人幾乎斬盡殺絕的蘇哈托總統,不許本國人民“說不”而使德欽丹東、德欽辛等幾代緬共領袖血染其刃的緬甸軍政權,如今都被我們的“愛國者”引爲同志,余複何言!
既不是出於對“國粹”的鍾愛,也不是出於對意識形態信仰的執著,更不是出於對12億中國公民權益的關心,那麽我們的那些“愛國者”何爲乎哉?
其實,雖然“民族主義”這一話題被海內外(尤其是海外)一些傳媒炒得火熱,褒貶紛紛,而國人的民族自尊心實在不能算高。雖然大罵好萊塢的“文化侵略”之聲不絕於耳,美國的音像與資訊業者紛紛對國人的“盜版侵權”興師問罪(畢竟商人不同于傳教士,他們對“保護”他們的版權看得比向我們傳播“文化”重要得多,若不是他們樹起這“版權壁壘”,國人對這“文化侵略”的接受程度不知會大上幾倍),但我們的國民對盜版光碟依然趨之若騖;美國人在版權問題上“苛求”我們的確是很“霸道”,但如果他們聽任潮水般的盜版光碟及其他資訊産品充斥我國,這“文化侵略”不就更厲害了嗎?實際上,儘管我們的那些“愛國者”視民主、人權如洪水猛獸,許多國人(包括那些“愛國者”自己)對西方花花世界的興趣實在比對民主、人權的熱情要大得太多,而民族自尊心則比“愛國包裝熱”小得太多,這倒是真正令人擔心的。
民族自尊心不存,談何“民族主義”?因此儘管本人不贊成狹隘民族主義,但值得擔憂的倒是:如果外界誤以“包裝”爲世情,以爲真的面對一個“義和團中國”,那倒會助長國際社會對國人的偏見。另一方面,國內當權者也可能利用這種誤認而以“包裝”者爲奇貨嚇唬外界:你若再談人權,我便放出“義和團”!兩者綜合的結果,會導致國際上在人權呼聲降低的同時對我國國家利益的排斥反而加劇,果真如此,對中國與世界都不是好事。
其實,民族自尊心的下降與“中國公民不能說不”直接相關。而一個其公民被剝奪了“說不”權利的國家就真能對外“說不”嗎?也許是能夠的。本世紀伊始,紫禁城裏的老佛爺就因爲列強同情“康梁逆黨”並反對廢黜光緒帝而佛心大怒。這個曾動用海軍軍費修建自家園林的慈禧太后創下了空前絕後的“說不”壯舉,同時向世界列強“宣戰”。幾十萬拳民被她召來攻打各國駐華大使館,在她半真半假的“說不”遊戲中屍橫遍地。而當八國聯軍蹂躪神州大地時,老佛爺爲了保住她的權勢又連聲說“是”了。這同樣得以大批屠戮拳民來表達。“說不”也罷,“說是”也好,億兆國人在她都不過是“家奴”而已,她可以大批驅使“家奴”去當炮灰,也可以“寧贈友邦不與家奴”,甚至拿成千上萬的“家奴”人頭作禮物獻給“友邦”!
因此,“中國可以說不”要真有意義,中國公民就首先要有“說不”的權利。沒有公民的尊嚴,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族尊嚴。印度民族的聖雄甘地說:“我首先是一個人,其次才是印度人。”中華民族之魂魯迅說得更好:把淪爲異族奴隸之苦告訴國人,是很必要的,但是切莫使人得出結論:“那麽,我們倒不如做自己人的奴隸罷”。對於那種“不愛國人卻‘愛國’,只‘愛民族’不愛民”的僞民族主義,這兩句話應是最好的回答。
──轉自《問題與主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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